早晨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我推醒Lyle,他睁开眼睛看着我,说今天都不出去了。我们在房间里吃早饭,外面天气晴朗,屋子里的这个小家庭也显得和谐美好,一切都让我觉得在接下来日子里,他会始终如一,守候在我身旁。
快十点的时候,爸妈又来了。我陪他们在露台上看风景,不远处公园里的植物有一些已经染上一层若有若无的新绿。Lyle穿好衣服走出来,很客气地跟长辈们打招呼,然后告诉我,他突然想起来还有事情要办,马上就要出去,托着我的脸颊,在嘴唇上亲了一下就告别走了。他走之后,我心不在焉地在家里晃了一会儿,吃午饭的时候,跟爸妈说:“下午一起去逛街吧。”主动提出来给舅舅阿姨姑姑婶婶买这样那样的礼物,并且暗示妈妈三月初的时候跟爸爸一起回上海去,六月份的时候再来也不迟。他们猜得到是Lyle不喜欢家里多两个人,但是女儿已经出嫁,也不好多说什么。
老爸没有意见,笑笑地说:“好的好的,这样最好,也不用麻烦邻居帮忙喂鹦鹉了。”
妈妈拉着我的手叫我当心身体,少食多餐注意营养,多去公园散步,一堆医生的建议,说到后来又湿了眼睛。我舍不得他们,却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下午经过旅行社的时候就帮他们改签了机票,三天之后登机,头等舱,亲亲眷眷都有礼物,别的不能给,面子还是要做足的。
就这样我把爸妈支回上海去了。上飞机之前,爸爸和Lyle握手,嘱咐他一定照顾好我,而妈妈又流了一回眼泪。从机场回家的路上,Lyle看出来我不大高兴,哄了几句,自嘲说自己一把年纪了,有些怪僻,和不熟悉的人住在一起不大自在。我很想反问他,如果我要我爸妈再留几个月,因为这几个月对我来说很特殊,他能不能为我牺牲一下下?而不是什么也不跟我说就走开了,整天都不回家。不过,这些话再说也没有意义了,现在,公园大道和第六十一街交界处的那间公寓里,暂时没有叫他不自在的人了。
剩下的整个三月,过得愉快,亲密无间。我也逐渐发觉单单两个人过日子的好处。结婚之前,我们之间的关系松散而没有约束。准备结婚和结婚之后的那一个月,又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我们身边穿梭不停,各种各样的事情不断发生。所以,直到那个月,我们才真正有机会更加深层的互相了解,大到脾气性格,小到起居作息当中的每一个习惯。
那个时候,我的体重猛涨到一百二十磅,大约相当于一百零六斤,平常穿DKNY或是Burberry之类的孕妇装,有些四号或是六号不收腰的普通衣服也还勉强穿得下。正值春季来临,天气逐渐变得温和慵懒,我们难得在家吃饭。Lyle时不时地带我出去,去餐馆,或是去参加各色派对和宴会。几个月里面,我遇到许许多多原本不认识的人,比如CarineRoitfeld,JenniferMissoni,TheodoraRichards,TinsleyMortimer,DabneyMercer,JuliaRestoin-Roitfeld,AlexandreVonFurstenberg,StavrosNiarchos,BillyCrudup36;同时也有一些是老早就知道名字的,就像AnneHathaway,Madonna,SherylCrow,EthanHawke,DomenicoDolce&StefanoGabbana37等等,当然他们本不知道我是谁。
男女明星、时尚偶像、话题人物、名媛富翁,是曼哈顿或者说世界上所有地方社交场上的基本组合。在我眼睛里,所有这些既新奇又有些陈腐,原本披着神秘面纱的著名人物在闪光灯下无一例外的变得平凡而俗丽。只有Lyle从五光十色的浮华背景当中凸显,看起来和其他人截然不同。有时他是组织者,有时也要参与其中,不过他从来不着奇装异服,也没有把任何地方的着装规则放在眼里过。六至七套几乎一模一样的西服,一打基本款式的衬衣就是他常穿的行头。身上从来找不到饰物,连领带也很少系。手套之类的必备品,一律是最简单的样式,一式两份,有替换的就可以了。旧的丢了,新的才会补充进去。相比之下,我没有积蓄或是地产,衣橱里的家当却要多得多。
有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花钱花过了火,半开玩笑的问他:“我是不是该收敛一下,或者开始记账,每个礼拜拿来给你检查?”
他笑着摇头,说不用,而后补充:“我只是觉得东西多了让人心烦。”
我心里庆幸他没跟我算钱,嘴上却还是嘲笑他:“人年纪大了怪癖果然是多。”
而他告诉我,这个“怪癖”十几岁的时候就有了。打他记事起,每一天身边都会出现新东西,基本都是Nicole买的,簇新的,精致的,新奇的,却也是陌生的。一样新东西他还没来得及熟悉,就会有更新的取代那个位置。那个时候,他们刚刚离开法国,住在大都会美术馆附近。在那栋三层楼的房子里,Nicole造了一间大到吓人的更衣室,衣服需要图书馆似的管理系统,首饰按照材质分门别类地编号,每双鞋子一年也不见得有机会见一次天日,而她却乐此不疲。十几年之后,Cheryl-Ann也开始做同样的事情。他一边讲一边摇头,然后指给我看他衣橱里一件黑色的风雪外套,告诉我那是他十六年前买的。
“我是个很长情的人。”他说得有点得意。其实他又有几天真的在风雪里走过,一件做工很好的衣服摆上十六年也不算很久的。
“男人,我喜欢你这样的,但是女人做不到这样,包括我。”我对他说。
“对你我可以宽容一点。”他说得很温柔,却让我隐隐有点担心,害怕有一天也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叫他心烦。
除此之外,生活简单平静。他有时很忙,有时候也会整天整天地陪着我,睡到快中午的时候起床,醒了之后就对着我的肚子读一本有关农场和小兔子的故事书。他不在家的时候,有Damala打扫房间、料理家务,实在没有什么必须要我做的事情。如果天气不好,我整天都不出门。在那样的日子里,要是有人走错了楼层,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就能看到我在门厅里一圈一圈地瞎转悠。
Nicole、Cheryl-Ann,和其他一些刚刚结识的女人们时而来访。我在闲聊当中听说,在市郊那些大房子里面,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家政、园艺、厨房的工作人员像一个小型公司那样被管理着。管家配有笔记本电脑和黑莓手机,通过电邮或是短信安排采购和派对的事情。如果发现花园有虫害,园丁也会写书面的分析报告,说明虫害种类以及原因,用内部邮件系统提交给管家,很快自会有专业杀虫公司来除虫。不知道是真的,还是个玩笑,反正我是这么听到的,可能也只有这样那里的女主人们才不会像我一样无聊吧。
我们两个懒鬼一直挨到很晚才开始写感谢卡,登记结婚礼物。其中一张寄给“Mr&MsRoth”的卡片引起我的注意——Victoria告诉过我,婚礼那天,她认识的帅哥就叫HowardRoth。我查了一遍来宾名单,里面只有这么一个人叫这个名字的。
“那个HowardRoth是什么人?”我问Lyle。
“从前是个律师,现在是助理地区检察官。”
“他有老婆?”
“有吧,如果上面写了‘Mr&MsRoth’的话。”
我把Victoria的事情告诉他,他不以为然地说:“Roth知道你们的这层关系,不会乱来的。”
不知道是吃的太空的,还是真的担心自家堂妹吃亏,第二天,我还是打了Victoria的手机。因为之前几次找从前的同学同事聊天,没看时间,总是赶上人家忙得臭要的死的时候,我学乖了,想到她是要上课的,特地挑了中午打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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