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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璟是以云南当地的绿营兵身份,在宛顶并入明瑞的大军里头。当时来得匆忙,加上又无经验,加入大军时,并无任何准备,衣服鞋子也是领的统一号衣。但再好的鞋子也经不起这般长途跋涉。不到半月鞋底便就磨穿了,走得又是山地,他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打小哪里吃过这种苦头。原以为帮着杨老太耕作已是最为辛苦的了,压根没有想到,原来还有比这更加辛苦的。一步一钻心的疼痛,身上的冷汗就没停过。
与他并排的王连,低头看了看他磨得脚趾头都露出的鞋子,了然道,“再忍忍,等下休息的时候,你先穿我的鞋子吧!”说罢,轻轻拍了下悬在腰上的行囊。
“谢,谢谢!”高璟疼得话都说不利索,瞄了眼同样破得不能再破的鞋子,道,“你的也破了。”
“没事,我都习惯了。”王连无所谓道,这小家伙生得人高马大,但满脸稚气,倒让他想起家里头的弟弟,一直嚷嚷着要当兵,不知道真的当了兵,会不会像旁边的小家伙这般倔强。
“要是有马就好了。”高璟轻轻叹道,从来没有哪一天,竟然连骑马也是件奢侈的事。想起家里头那些被他嫌弃的宝马,真是汗颜。
“嘿嘿,小家伙,再做白日梦了吧!”又是那个牙齿黑黑的家伙,扭过头鄙视的剜了他一眼,“你个小小的绿营兵,也想有马骑,切!”
“赵大虎。你就少说两句,他不过刚刚参军,哪里晓得这么多。”王连轻声斥道,“你当初不也是这样过来的?”见来回巡视的把总。骑着马过来,赵大虎立即转头闭口不言,专心得看着脚下的林间小道。心下腹诽。呸!老子什么时候像他那样娇滴滴的了?像个大姑娘似的,一身的龟毛病,也就只有王连那傻子受得了他。
王连的鞋子对于高璟来说并不合适,有点小,穿进之后有点挤脚,但即便如此,不再被地上的石块荆棘硌着脚板。还是舒服许多。
宛顶到木邦有六百多里,十一月二日出得发。为达到出其不意的目的,每日行军至少八十里。因屡经兵火,人烟断绝,随处可见被践踏的良田。偶有零星的庄稼恹恹的耸立着,半死不活。缅甸人一路坚兵清野,未留下半点东西给清兵。快到木邦城的时候,明瑞下令大军原地休息,补充体力,以待接下来的战事。
木邦城留守的缅甸兵并不多,且多日来与清兵作战,皆是得胜,故而也有些轻敌。泱泱大国不过如此。待清兵忽如其来,有如天降,骁勇更不是先前的清兵可以比得上的。还未反应过来,木邦就被清兵拿下。城内的缅甸兵迅速溃逃。
从三十年开始至今,两年多的时日,清兵与缅甸兵作战。几乎是每战必败。顺利拿下木邦后,士气高涨了不少。夜幕中,驻扎的士兵们在野外燃起了篝火,几人围城一堆,边吃边聊,其中更是不乏荤段子,言辞之露骨,直叫人脸红。饶是与他们相处了一段日子,高璟还是会忍不住脸红。
“我说小子,你不会还没开过荤吧!”赵大虎端着个大碗,笑嘻嘻得冲着的高璟道,“看你这样儿,就是个雏儿。”
“等这次回去后,家里头就要给我娶媳妇了。”高璟白了眼赵大虎,强压下心头羞意。咽下口里的食物,冷静自若的回道。这些人里,许多人是娶不上老婆的。听他这么一说,不由露出羡慕之色。
真没趣,这小子越来越油滑了,不像以前,那么经逗了。赵大虎蹲在地上,吃得稀里哗啦的,甭提多粗鲁了。最开始的时候,见了他们的吃相,高璟险些吃不下饭,但不吃饭就得饿肚子,而饿肚子可是最难受的。
王连吃饭的时候,一般不喜说话,主要是一旦说话,吃饭的速度就慢了下来,而他的饭量可是不小。其他人也是能吃,不快点吃,可能就没有吃的了。
待吃饱后,抹了一下嘴,也开始与旁人胡侃起来。王连不但体格健壮,而且粗通武艺,待人极为和善,打起仗来更是拼命,周围的人也是服他。“赵大虎,你这人怎么老是与高小子过不去?人家才多大?你又多大,你像人家这么大的时候,又在干嘛?”
“王老大,我不就是好奇么?这小子一看就是好人家出身的,怎么会想不开跑来当兵?”赵大虎吊儿郎当道,随意往地上一座。
“你管人家怎么想的?既然来了,就是咱们的人,我告你啊,若要再见着你欺负人家,老子我就对你不客气啦啊?”举起拳头,示威的晃了两下。扭过头又对着高璟笑道,“哎,你不要与他一般见识,他这人就是喜欢嘴上说两句,倒也没什么坏心眼。”
“我才不会与他一般计较呢。”高璟不屑的瞅了他一眼,“嘴上说,有什么用,战场上才能见真章!”
“什么真脏,老子就是不像你,似个娘们!”赵大虎不过是个粗人,当然听不懂文绉绉的词儿,只是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好话,梗着脖子道。
“对牛弹琴!”见他这般,高璟神气一笑,便不再理会他了。视线转向王连,道,“王大哥,你是为什么当兵的啊!”
王连呵呵笑道,“我啊,很简单,我爷爷,我老爹都是当兵的,咱家可以说是世代当兵的。我也算是遵循祖上的行业了。”
“王大哥娶媳妇了没?”高璟瞪圆了眼,道,“我还以为都是招募而来的呢?”
“小子,你不懂了吧!来来,老哥我为你说说!”赵大虎凑了过来,打着哈哈道,也不管高璟是否乐意,直接噼里啪啦的说个一气。起先高璟还有些不以为意,但听着听着就认真起来。王连见他们聊得不错,便也与旁人说起话来。仅仅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天还未亮,大军便整装待发,出了木邦。
云南一带,天气湿热,多密林,瘴气横生。清兵多数不太适应这种环境,一路上不断有人得病。这些得病的人,往往被留在后方,虽有军医,但不过是简简单单的治疗一下,多是靠着自身能否熬过去。高璟从最初的不适,到现在的麻木。但与他一块并入大军的,原先驻扎云南的绿营兵,倒是甚少得病。
一切按着明瑞先前定下的计划,向着缅甸逼近。明瑞遥望了下前方,视野之中,一片空旷,无任何屏蔽之物,可放心大军稍作休整。近十来天,大军一路急行,他们这些骑着马的,倒还好了。但后头那些步兵,定是累得慌了。便下令原地驻扎。军令下达之后,众士兵皆是小声欢呼。没夜没日的赶路,却是累的够呛。
大营按扎完毕之后,伙夫们也是做好了饭菜,提至营前的空旷地上。王连高璟是头一拨吃饭的,挨个排队。难得的今天的饭菜中,出现了点肉。不少人的眼睛都开始发绿了,盯着伙夫手里的大勺,简直就如同饿狼一样。
那伙夫生的五大三粗,胳膊比一些个瘦弱的士兵大腿还要来得粗,很具有震慑力。轮到高璟的时候,恰好那伙夫手一抖,一大块肥花花的猪肉落到了他的碗里。原本走在他前头的叫马大壮,回过头一看,立即不满了,冲着伙夫叫,“老家伙,明明是我先来的,你怎么将肉给他了?”
伙夫理也不理,兀自沉着一张脸,为后面的士兵打着饭菜。马大壮顿觉失了面子,他个头没有伙夫来的魁梧,衡量了一番之后,便冲着高璟嚷嚷,以此挽回点颜面。“喂,小子,将肉给我?”
高璟冷冷的瞄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会,在一边儿等着后头的王连,欲与他一同寻个地方吃饭。虽然这肉他看不上,但也不想白白便宜了别人。再说了,军营里头,讲个实力说话。与他们讲道理,就是二个字,白搭!
一个两个都不将他放在眼里,再看看旁边的人,都是以看好戏的眼神盯着自个,更是恼羞成怒,冲过去挡在高璟的跟前,“我跟你说话那!聋了,没听见?”
“滚,好狗不挡道!”高璟本就不是个什么好脾气的,先前因着不熟悉军营里头的事儿,便一直敛着性子。如今熟悉了,倒是恢复了倨傲跋扈的性子。哪里容得旁人这般不客气。
马大壮将手里的碗向着旁边的人手里一塞,便不管不顾的扑了过来。王连刚刚打好饭,来不及赶过去,只得叫了声,“高老弟,小心!”话音未落,却见高璟利落的闪身,同时伸出脚狠狠踢向他的膝盖。
“噗通!”马大壮跌了个狗啃泥,整张脸都埋在了土里。“啊呸,呸!”连连将口里的泥吐了出来。再抬头时,人已经不见了。从地上爬起来,对着周围哄笑的士兵们,喊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又对着自个的两个小跟班,嚷嚷,“你们两个也不知道帮我一把!”
“老大,你不开口,我们怎么敢擅自动手呢?”替他拿着碗的小兵,谄媚道。另一个赶紧道,“老大,要不咱们今个晚上,去教训教训他,怎么样?”
“嗯,不错!”马大壮憨厚的脸孔露出个贼兮兮的笑容,怪异非常。(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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