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狗只是咬人、狂叫、偷吃、舔屁股,那它早就被赶跑了,狗之所以能在人群中生存,靠的是它对主人的忠诚。狗从不咬自己的主人,即使主人对它不好;狗也从不背弃主人,即便它有更好的去处。小时候小兴常羡慕那些养狗的孩子,羡慕他们能跟狗亲密互动、到哪里都有狗摇尾相伴。他们有时骑在狗的身上,有时与狗跳跃玩耍。他们往空中扔块馍,狗就高高跃起吞进嘴里。他们往远处抛出飞盘,狗就飞速追过去从空中接住,再叼回来。看到野兔或者老鼠他们就指挥着狗去追、去抓。吃饭的时候,他们时不时往空中扔出一根面条,狗就跃起接住、吞进肚里,边舔嘴巴边欢快地摇着尾。他们从外地回来,狗就远远地扑过去,上蹿下跳地撒着欢儿,尽是亲昵的举动......总之,小孩子跟狗互动最多、也最为亲近。如果狗死了,养狗的人家多半舍不得吃它的肉,尤其是小孩子。肉一般送给亲戚邻居,而主人家只要回狗皮。记得高中住校时,有好几个同学有狗皮褥子,大家都很羡慕,他们炫耀狗皮保暖隔潮的同时,都不自觉要讲讲自家那条狗的故事,言语里尽是温暖与不舍,仿佛那条狗从没有离开他似的。狗是有感情的动物,你很容易从它的神态举止中分辨出它的喜怒哀乐来,而牛羊猪马、甚至是猫都没有这个特点,这或许是狗能成为宠物的最根本的原因吧。
邻居家曾经养过一条大黑狗,长得虽威猛凶恶,但性情温和,从不对小孩子和经常见的人叫,最多是冲陌生人“汪汪”几声。它从没咬过人,连小兴这种胆小的孩子都敢摸摸它。可黑狗渐渐老了,动作不再敏捷,有一年被过路的拖拉机撞折了腰。它两条后腿动不了了,经常趴在大门边上蔫蔫儿地晒太阳。当所有人都认为它活不了时,经过主人家半年的细心照料,这狗居然又能自如活动了,最后又活了两三年才自然死去。
狗永远都有两张面孔。对主人忠诚顺从,对陌生人凶恶张狂;你给它好吃的,它会向你摇尾乞怜,你若胆怯避让,它就龇牙以对;它可以看家护院,也会偷吃糟践。人们对狗的态度也截然相反。喜欢者觉得狗什么都好,从中体验着无穷的快乐;讨厌者觉得狗肮脏、扰民、危险,而那些被狗咬过的人更是对其充满了恐惧。
阅读韶光易逝莫负芳华最新章节 请关注侠客小说网(www.xiakexs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