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轻若尘埃」

第十四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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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4)

正式调令发出来之后,林薇便开始着手移交手上的一些工作。

从理论上讲,她去美国之后,还是整个集团公关部的头头,但毕竟路途遥远,鞭长莫及,所以只能在香港再设一个副职,替她看着亚太区的一摊事情,直接向她汇报。

而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已经跟着陈效混了几年的丁丁。但丁丁到底资历浅一点,而且势必一段时间内还要兼任陈效的秘书,就跟她从前一样,周围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她是顶着压力把他推上这个位子的,至于他能不能不出漏子的做下去,就要看他自己了。让她欣慰的是丁丁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恐慌或者欣喜,还是一向那副软不啦叽的样子,倒叫别人搞不清到底怎么回事。林薇觉得自己没看错眼,丁丁这个人看似简单,其实却是有些无为而治的城府的。再加上他原本就是从公关部出去的,对这一块的事情比较熟悉,交接起来也很顺利。

林薇按照一开始的进度估计了一下,全部交接做完,大概要二十天左右。而后,她就该离开香港了,她十分务实的按照这个计划订好了机票和酒店。

夜里回到住的地方,她在床上跟陈效开玩笑:按照他们一贯的频率,剩下的那二十天大约也就是做十多次,去零化正,就算是十次,她得开始倒计时了。

“好。”他这样回答,探身去拿床头柜上的手表。

“那这就是第十次了。”她对他笑,心里却是有些难过的。

“计时开始。”他靠过来吻在她的唇上,一只手按开了秒表功能。

她立刻就听到手表滴答作响的跑起来,不知道他什么路数,一边作势推他,一边问:“你干什么?要破纪录啊?”

“严肃点儿,是你自己说要计时的。”他撑起身体,要笑不笑的看着她,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倒计时!我说倒计时!……”她喊冤枉,直到他又压下来,深深吻着她,贪婪的吮噬着她的嘴唇和舌头,令她根本说不出话来。

第九次,第八次,第七次……,全都是差不多的情形,没有离别前的伤感,甚至很不严肃,更像是情人间说着玩儿的荤笑话。

大约是受了陈效的影响,很快就连林薇也这样对自己说:不过就是换个地方去工作嘛,与香港隔着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六千多公里的距离,如果要见面,最多就是贵一点麻烦一点,买张机票,再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罢了,并不代表着什么。

第六次,第五次,第四次……,搞到最后,她自己都弄不清倒数到几了,直到临行前的那一夜,才不可回避的想起来,这就是最后一次了。

她钻进被子里,手伸进他的内裤。他却抓住她的手,拉她出来抱在怀里。

“又想玩什么啊?”她看着他笑问。

他把她按向自己,下巴搁在她肩上,在她耳边道:“今天不做了,留着下次吧。”

她埋头在他胸口,紧攥着他的衣襟,突然想对他说:留下我吧,我受得了,无论最后是什么结果。最终却还是默默无声的。

夜里,他们抱在一起睡觉。她断断续续的做梦,中间醒了好几次,看到他在,又睡过去。半梦半醒之间,她静卧在黑暗中回忆过去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陈效似乎总是在尝试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情,危险的,困难的,有的甚至近乎于疯狂,现在,他又要她飞去几千公里之外,常驻在那里工作。其实,她一直有些莫名奇妙的预感,却又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只是不断地告诉自己,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站在一座山巅,指着下一个高峰,说:我要去那里,然后他就到了那里,他几乎什么都有了,想追求些别的也不奇怪,像他这样的人大多都是这样的。

航班就是第二天晚上起飞,陈效送林薇去机场,从住的地方出来,一直到过安检,一路都很平常,就跟从前出差一样。但对林薇来说,那一程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十多个小时,先飞到旧金山,再转机去巴尔的摩。起飞的时候是个阴沉沉的雨夜,降落时却是晴空万里阳光灿烂的了,像是走了一条单行线,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却是很难再返回去了。

从旧金山再到巴尔的摩,有公司的司机来机场接她。当地已经有华善堂市场部和研发部的办公室,占了小半层楼,不多的几个人,没有多少办公设备,陈设也很简单,就跟像拓荒一样。

最初的两周,林薇暂住在东港口区的一家酒店里,后来又在办公室附近找了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公寓是带家具的,但俗话说,破家值万贯,她前前后后跑了好几趟商店,买了不少东西,才算是真正像个家的样子,可以安顿了下来了。她在电话里跟陈效说起这些点点滴滴的琐事,一边说一边看着眼前这间屋子,试图想像他来这里时的情形。

在新地方上班不过几天,又有人事令发出来,这一次不是人事部,而是由董事会主席直接发出来的,不用看正文就知道是大事情——集团CEO陈效将兼任董事会副主席。收到信的当天,她又与陈效通了电话。她对他说恭喜,他说谢谢,就像是一件最最平常的事情。只是不知道公司里那些好事的人又会怎么想——这样的消息,恰好又在这样的时机放出来。

虽说那些闲话很可能是关于她的,林薇自己却不大关心,她在美国东海岸,隔着一整片大陆和一个太平洋,管他们怎么讲,都是与她无关的了。换了一个国家,一片大陆,她的生活变得很简单。住在巴尔的摩,时不时去一趟华盛顿。与香港那边开会,都是远程视频。不见客的时候,穿的也很自由,即使是在工作日,T恤牛仔裤也可以。与同事的关系也更比从前紧密,第一是因为人少,第二则是因为中国人在国外都喜欢抱团,下了班也时常在一起玩。

中秋节聚餐,市场部经理带了一个人一起过来,那是一个年轻女人,林薇一看竟是熟面孔,不是别人正是宋缤。过去的几年,她和宋缤联系不过就是一年几个电话几封邮件而已,说是熟人,又好像很陌生。在她的眼睛里,宋缤变化不小,剪了齐耳短发,没化妆,穿的也很运动,跟曾经那个主持人出身的时髦女记者判若两人,乍一见倒差一点认不出了。

相比之下,宋缤看到林薇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对她笑了笑,说:“林薇,你好啊。”

林薇也回了一个微笑,让出身边的位子请宋缤坐,两人寒暄起来。

吃过午饭,一班人又说去溜冰。林薇也去了,穿了冰鞋,却坐在冰场旁边的长凳上偷懒。她是个表面上挺外向的人,别人也都当她爱玩,其实她是最不喜欢凑热闹的,只想快点结束,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一边吃糖炒栗子,一边看电影。

宋缤偏偏滑过来,靠在旁边的护栏上,对林薇说:“他过几天又要走了。”

话说的很突然,有点没头没尾的,但林薇不会不知道这个“他”指的是谁,问:“这次是去哪里?”

“洪都拉斯。”宋缤回答。

那一年,加勒比海地区有飓风登陆,连日暴雨,又发了大水。洪都拉斯还有一个危地马拉难民营,情况似乎很糟。听到目的地没有战乱,总是让人觉得安慰的。但事情也是很矛盾的,自然灾害初听起来似乎要比战乱安全一点,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却又是更加危险的,因为老天爷是没有眼睛的,不会管你是谁,好人还是坏人,又是为什么而来,遇上了便是遇上了,死便是死,活便是活。

这是到达美国之后,林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离何齐这样近。

说那番话的时候,宋缤脸上一直笑着,态度也很自然。但不知道为什么,林薇却能察觉到隐约的敌意。自从那次去乌兹别克斯坦采访之后,许多年过去了,宋缤几乎一直跟着何齐工作,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林薇却不大清楚。大约是她情商低吧,一直不大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谊,但宋缤不提,她也不方便去问。

她匆匆去找同事告辞,装的大大咧咧的对他们道:“下次能不能约我参加些不健康但快活的活动哟,我得赶紧回床上躺一下,再联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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