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人生[综]」

第28章 探花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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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等人现在居住在一座依着山势而建的园林,园林被笼罩在一片青碧的光影中, 有着返璞归真的美。

林蒙被邀请来此住下, 她并没有推辞,只是她并不会长住, 再怎么说这都是别人的地界。

而等到林蒙洗漱一新, 来到待客的花厅时,不仅见到了焕然一新, 身着绯衣, 越发人模人样的王怜花,还见到了之前没有见到的朱七七。

朱七七一身玫瑰『色』衣衫,当真是艳若桃李, 娇艳不可方物。

朱七七十分热情:“你就是诗音吧?”

林蒙点了点头:“沈夫人。”

“她叫我沈夫人哎, 相公。”朱七七眉开眼笑地凑到沈浪跟前,和他亲密地咬起了耳朵。

熊猫儿受不了地转过头去:“从前又不是没人这么叫过你, 至于吗?”

朱七七一掐腰:“至于, 就至于!”

王怜花悠闲地摇着手中的折扇, 用赞叹地语气对林蒙道:“好诗音,瞧见了没有, 沈夫人可是我们谁都不敢惹的, 你却观察细微,一语中的, 不错不错。”这话儿怎么听都不对味。

林蒙微微一笑:“王前辈怎地换了一把折扇?”

王怜花:“……我这么雅致的人物,自然不会只有一把折扇。”

林蒙做恍然状:“是吗?我还以为前辈之前那柄坏了呢。”

王怜花捏紧了扇柄。

朱七七过来拉着林蒙落座:“你别理他,快来坐。诗音我和你说, 这一道玉米玫瑰果馅蒸糕,在咱们那儿可是没有的,这里头的玉米是那西洋人传进来的。”桌子上已摆好了八『色』点心,四『色』水果,还有茶水。

林蒙再次道过谢,跟着坐到朱七七身边。

朱七七十分照顾她,又是介绍当地特『色』点心,又是嘘寒问暖:“诗音,你是怎么找过来的啊?你一个女孩子,竟然这么大胆勇敢,要是我我怕是吓坏了。”

林蒙看了王怜花一眼。

王怜花斜睨她:“你瞧我做什么,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呗。”

林蒙就将之前的事,一一说了。

朱七七疑『惑』道:“我怎么不记得我家有‘快刀’秦英,这么个门客?”

熊猫儿嘿嘿一笑:“还能有什么,这都是王怜花搞得鬼呗,只是人家小姑娘没上当。”

朱七七下意识看向沈浪。

沈浪嘴角噙着懒散的笑:“按照常理来讲,比起轻易得到的、一听就有破绽的说辞,人们更愿意相信费了一番功夫,且还是恩威并施得到的答案。”

朱七七又看向林蒙:“那诗音是怎么识破的?”

林蒙煞有介事道:“因为秦英他称呼王前辈为‘王大侠’。”

王怜花:“……”

熊猫儿毫不客气地拍桌大笑,就连沈浪都摇头微笑。

“我只是开个玩笑,其实是破绽太多了,我得组织下语言。”林蒙看着王怜花僵硬的脸,美滋滋地将破绽一一道来:

“在秦英说他是朱家门客时,我就意识到不对了,朱家那么大户人家,又是做生意的,向来以和为贵,怎么会选择这么小气又损人的法子。且他言语矛盾,先说姑娘和姑爷不许人叨扰,后又说怕人去寻仇。

“再者,我只说我姓林,想寻王前辈学艺,他就立刻知道我具体是谁,还知道王前辈将《怜花宝鉴》托付给我二哥之事。这又岂是他一个朱家门客能知道的?后来想想,在万事通靠过来和我搭话,搭第一句时就有问题了。”

朱七七:“??”

沈浪自然而然地为她解『惑』:“像他那样的万事通,在寻肥客时,必然早就打探好对方需要什么样的消息了,定会上来就‘对症下『药』’的。”

王怜花将玉米玫瑰果馅蒸糕咬地吱吱响。

为此,林蒙多睇了他一眼。

王怜花几口把那蒸糕吃完,一扬眉:“那你又是怎么知道两个答案有一个是真,而不是两个都是假的呢?”

林蒙含笑道:“我去寻了诸位的过所。”

虽说当下江湖仍在,但国法大于江湖规矩,想要出海,除非是偷渡,那必然得需要“通关文牒”,也就是护照,当下则叫“过所”——朝廷为了保证正常的商业贸易往来,稽查行旅,防止偷漏国税、逃避赋役、拐卖人口以及预防他国间谍入内搞破坏,实行严格的过所制度。而一般情况下,在这一交通证明书上,会有规定的路线,持有会所者可以在规定路线上畅通无阻。

沈浪笑道:“原来如此。”

朱七七眼睛亮晶晶道:“诗音真是又好看又聪明,不过还是要比我家相公差那么一截截哦。”

沈浪『摸』了『摸』鼻子。

熊猫儿没眼看。

王怜花直接“呕”了一声,尔后盯着低头喝茶的林蒙,心中一动,把折扇一阖,没问她怎么意识到“李茂”不对的,而是用好奇的口吻道:“诗音,我瞧你剑法不凡,其之精妙,连我都闻所未闻,只不知道你师承何人?”

林蒙放下茶杯,端正姿态道:“传我剑法的师父,因厌烦江湖纷争,教我剑法后说是也不用我为他扬名,所以前辈请恕我不便透『露』他老人家的名字。”

“好个淡泊名利的大剑豪!”王怜花话锋一转:“那他知道你又另择良师吗?”

“他不知道,”林蒙垂下眼帘:“因为他不在这世上。”各种意义上的。

而本来还要添油加醋的王怜花,则要面对沈浪的不赞同目光,熊猫儿的龇牙咧嘴,朱七七的狠狠一瞪。

王怜花:“…………”我只想占回上风。

王怜花能屈能伸:“那是我唐突了。”这是他能说出最接近“对不起”的话了。

林蒙抬起头来,倒没见许多悲『色』,平平静静道:“不知者无罪。只是听前辈的意思,前辈很介意我带艺求师?其实不瞒前辈,我也介意前辈之前所展现的所长。”

她微微扬眉:“敢问前辈,可是解读完了我的废稿?”

王怜花目瞪口呆,他反手指着自己:“你这是在嫌弃我?”

林蒙反问:“还是说,前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王怜花深吸一口气:“你不必用激将法。三天,再给我三天。不,两天。”

林蒙利落地起身,一拱手道:“那晚辈就在此静候前辈的佳音了。”

王怜花一甩袖子,气呼呼又雄赳赳地走了。

看戏看够了的熊猫儿哈哈长笑:“王怜花你也有今天!”

朱七七则亲热地拉住林蒙的手:“他现在还改好了呢,之前可卑鄙无耻了,我都好几次恨不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没没,那都是从前的旧事了,我差不多都给忘光了,不过让我看,他好像很中意诗音你哎。对吧,沈浪?”

沈浪朝林蒙微微一颔首。

林蒙没有再像之前那样盛气凌人,她缓和了语气,由衷道:“我亦很佩服他在多门学科上的不凡造诣。”

朱七七“嗯嗯”两声:“他还是很厉害的,我想你们俩能相处融洽的。”

熊猫儿笑过之后,也跟着帮腔了几句。

再怎么说他们几人和王怜花,都相识十多年了,虽说王怜花之前作恶多端,但他人确实挺有魅力,有时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而且他也已经改过自新了,不是吗。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王怜花就是他们家的坏孩子,可孩子再皮再熊,那也是自家的啊。

林蒙自然是明白的。

所幸被王怜花牵连进的普通人,到最后都安然无恙。就是被王怜花在中途替换的“李茂”,也好好地返回了商船上。

王怜花是在商船中途在琉球停靠时上的船,林蒙后来回想时,意识到这个李茂,和原版的李茂并不相同——王怜花他每次易容时,无论易容成男女老少,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嘴角上的一粒痣,怎么样都会在。

再有王怜花版的李茂,尽管外貌以假『乱』真,但他身上的气味,却太干净了,而原版的李茂整日混迹在后厨,身上的烟火气是十分浓厚的。

最最后,林蒙她在最初调查那支商队时,连人家的后勤工都有粗略调查下,看过最基本的资料,那个李茂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哪有什么弟妹。

总而言之,在林蒙推测幕后之人到底在哪儿时,这几个细枝末节就冒了出来,成功地让她将整件事串联起来。

吕宋本就不大,林蒙现在所在地,靠近马尼拉湾,人口还算不少,只是远不能和国内相比。要知道现如今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法国,总人口才不过一千五百万,最大的城市巴黎,人口大约在十五万左右。至于伦敦,可能有个五万人吧。

再说吕宋当地,在一百多年前,朝廷有委任华侨领袖为吕宋总督。这位总督在位二十多年间,不惜余力地弘扬中华文化,传播闽南渔工商先进技术,大兴造船、制陶、纺织、种茶诸业,可以说他为吕宋国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再加上吕宋如今是海商们的中转站,陆续有诸多人移民来,所以在当地还是能感受到熟悉的氛围,但能够领略到在国内不能领略到的风景,以及风情。

林蒙在哪儿都能随遇而安,所以来此的第二天,她就重新开始熟悉本地民俗,寻找能够安顿的个人居所。

为此,林蒙还为自己找了个当地导游:阿提。

林蒙因为昨日之事,愧对勇敢无畏的阿提,所以她想补偿阿提。

阿提见到林蒙时,几乎捂着嘴哭了出来:“恩公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林蒙又在心里唾骂了句王怜花,“你不必再叫我恩公,其实该我向你道歉和道谢才对。昨天你遇到的事,都是受我牵连。”

阿提掐起腰:“难道恩公一开始就知道那是在演戏吗?肯定不是吧!”

林蒙笑起来:“我叫林诗音,你叫我林姑娘就行。”

阿提也跟着大笑出声:“那林姑娘就叫我阿提吧。”她的笑容十分感染人,林蒙不由笑意加深,心情跟着变得畅快起来。

之后在阿提的带领下,林蒙好好见识了当地风情,还远远眺望了下半部森林茂密,但上部分几乎没有树木的马荣活火山,如果到了这座火山的半山腰,就能眺望到广阔无际的太平洋。

期间,林蒙还特别留意了下城内的各『色』店铺,问了阿提一些常识问题,和之前翻找出来的记忆做了对比,渐渐地林蒙就有了判断。

她这边有爽朗的姑娘相伴,四处游玩一般,王怜花那边就苦闷得多。

王怜花打小就是千中无一的天才,虽说后面遇到了更天才的沈浪,才接连折戟,可王怜花敢说在许多杂学上,沈浪是远比不上他的。

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怪他对自己,还有《怜花宝鉴》那么自傲,林蒙当时那么一激,他就立马应下了挑战,只可惜踢到了铁板。

只是狠话都放出去了,没有收回的道理。

王怜花不耐烦地问手下:“她人呢?”

手下如实回答了。

王怜花冷哼连连:“她倒是逍遥自在。”

这一般不是他的待遇吗?通常可也都是他的敌人,对他恨得牙痒痒的。

王怜花挥挥手,让手下滚蛋,他继续对着林蒙的废稿钻研,他还就不信了!

等到了晚上,不信邪也得信了的王怜花,眼睛一转,肚子里的坏水就开始往外冒。

林蒙被安排住在竹楼里,竹楼内摆设一样俱全,且样样精巧别致,显然主人家花了不少心思。她回想了便白日见过听过的种种,平复下心情后,就坐在窗前竹桌前,铺开宣纸,准备将她的构想记了下来。

忽然窗外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诗音!诗音!”

林蒙愣了下,她往外一看,竟然是欣喜若狂的李寻欢。

下一刻林蒙就反应过来:“装嫩很难吧,前辈。”

‘李寻欢’:“……”

过了半个时辰,一身红衣的朱七七跑开,热情洋溢道:“诗音,诗音,今天我要和你一起睡。”

“太像了。”林蒙定定看了‘朱七七’好半晌,这么感叹道,然后话锋一转:“前辈能装扮得这么像,是想用沈夫人的模样做什么呢?”

‘朱七七’:“……”

少顷后,小丫环端着茶进来:“姑娘,您的茶。”

林蒙头也不抬:“重泡,我只喝梅花尖儿上取的雪水泡的茶。”

‘小丫环’吃了一惊:“这次你又是怎么看出来的?”他可是改了一易容,必留痣的习惯。

林蒙这才抬头:“咦?是前辈啊。”

王怜花:“…………”

林蒙收起了浮夸的表情:“你们俩的脚步声不同。”

王怜花恨恨:“都怪我太心急了,不然这次肯定能完美无缺。”

林蒙:“……不过前辈,就算这次您成功了,您又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啊?难道我会把要事告诉给一个小丫环?”

王怜花意味深长道:“你是不会主动。”

林蒙一想:“『迷』魂慑心催梦大法?”

不等王怜花说什么,林蒙就跃跃欲试道:“我倒是挺想试试的,只是前辈您能在对我施展它后,让我保留这段时间的记忆吗?亦或是我能够同时保留意识,但不得不回答您的问题。”

王怜花矜持道:“我可以试试。”

林蒙了然:“那就是不行咯。”

王怜花用着小丫环的外表,用着自己本来的声音:“哼。『迷』魂慑心催梦大法对付意志力低的,简直是手到擒来。可你意志力高不说,且明显知道了这一大法,必定会下意识地警惕我,自然是难上加难。怎么?你对这一大法很感兴趣,想学一学?我还以为你会有更高的追求呢,比如让人心甘情愿地成为你手中的傀儡,为你生,为你死。”

林蒙清了清嗓子,矜持道:“这,我想我不用学。”

王怜花一愣,定定看向她:“倒也是。就你这般‘荣曜秋菊,华茂春松’,大可令全天下的男人为你神魂颠倒。”

他这时候“图穷匕见”:“我反而不明白,你那表哥又是怎么一回事?”

林蒙在心里猛翻白眼:“那前辈可以说说沈大侠,当初为何没有将你打死吗?”

王怜花一扬眉:“你是个聪明人,难道你不懂聪明人之间的事?”

林蒙微微一笑:“我是知道,我只是在想前辈若真是能和沈大侠,互为一生实力相当的劲敌,那您该和沈大侠同归于尽才对。”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人家感化。

王怜花:“……李寻欢肯定是受不了你的牙尖嘴利,刻薄小气。”

林蒙一偏头,很无辜道:“我还以为我这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王怜花离开的时候,脚步几乎要把竹板踏穿,不过等走远了,他卸除了伪装,将一个小本子从袖子中取出来。他之前就留意到她有一个小本子,里面有她许多正稿,还有心得。他之前就仿制了一个,目的就是李代桃僵。

当然了,王怜花也没期望能“代”很久,他只需要找到他需要的就行了。

这当然不算作弊,毕竟他是凭自己本事“代”来的嘛。

这么想着,王怜花迫不及待打开那个小本子,越翻越快,最后咬牙切齿起来。

——林蒙的小本子上记录的内容,也是只有她能完全看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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