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le的家庭结构很简单,近亲不过三个人,他的外公GerardBaker,母亲NicoleErasmus和妹妹Cheryl-AnnWalsh。我没写错,就是四个人四个姓氏,继承来的,或者结婚后改的。
Gerard很大年纪了,我不太清楚他的岁数,不过他曾经告诉过我,按照中国人的算法,他跟我一样属猴子。我们接触不多,但他可能是那三个人当中比较好相处的一个,而照Nicole的说法,他是老糊涂了。我猜他曾经也和菲兹杰拉德笔下的AnsonHunter相似,生活在旧年代的纽约,整个世界铺陈在面前,而他冷漠挑剔。不过现在,Gerard只喜欢漂亮简单的东西,爱吃又甜又软的食物,每年都要去温暖的地方度过整个冬天。为了照顾他的喜好,我们甚至考虑过到加勒比海地区办婚礼,但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推翻了,因为那是“电影演员和流行歌手偏爱的方式”,话出自Nicole之口,马上得到Cheryl-Ann和婚礼策划师的附议。
Nicole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巴黎读书,毕业之后做过一段时间的新闻记者。时间很短,差不多就是一年零两个月。发表过的文章做成一本精致的塑封册子,如今已是打趣说笑的话题,因为那些文章的主题大多是关于罢工、劳资问题和阶级冲突的。显然打那之后,她的生活方式和想法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过,那段经历多少让她认识了一些文艺界的人物,之后她再也没有做过领薪水的工作,只在几个社团挂了主席或是秘书长的头衔,组织公益展览、慈善演出和拍卖会。
Cheryl-Ann的经历要简单得多。和Lyle一样,她出生在法国,在纽约长大,去纽黑文读的大学,毕业后跟着母亲做些社团工作。二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在第四十七街做珠宝生意的南非人JacoWalsh。Jaco有两样东西很让她看重,有可能世袭的爵士头衔和肯定可以继承的钻石矿山。她花了一年半跟他结婚,七个月之后离婚,得到了论抽屉算的钻石和有色宝石。
不知道是谁说的,婚姻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专门帮人解决家庭问题的治疗师?还是社会学家?如果是后者,我爸应该更能理解这句话。他是社会学家,或者更准确地说,一所二流大学的社会学老师,不过,就算是他,恐怕也很难想象,这样两个家庭如何“结合”。
当我说起我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医生的时候,Nicole还一本正经地问我:“你母亲是哪方面的医生?”我老实回答:“遗传学。”而后笑着猜想,出现在Lyle和他家人脑海里的是怎样两个人——剑桥城那些穿花呢西服的学究,和权威干练的女医生?
而现实是,我爸四十岁评上副教授,在那之后再也没有做过什么认认真真的学术研究,至今仍旧是副职,在学校里上没什么人听的关于品德伦理的公共课。妈妈在一家区级妇产科医院混日子,靠几台进口仪器回答所有遗传学问题。他们住在上海内环边缘上一套不到一百平方米的公寓里,上班要么骑自行车,要么就乘公共汽车。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的重心都是我,总是骄傲地在朋友和同事面前说起我。
我从没想过要粉饰什么,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妈妈胖了,但还是挺漂亮的。爸爸高大英俊,看起来比一般五十多岁的男人都要年轻,甚至还会说几句英语,九几年的时候来过一次美国,在密歇根做过学术访问。如果要与之结合的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可能还会处的挺愉快的。不过,Lyle?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当我爸我妈穿着一身簇新的行头出现在国际机场到达口的时候,他们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我,我也没有一下子认出他们。爸爸真的去BrooksBrothers26买了一件肘部镶有皮料的棕色花呢西装,妈妈系着丝巾化了妆。而那个时候,我打扮精致,怀孕已经三个半月,自己天天照镜子还不觉得,原来的衣服也都能穿,但肚子已经有点看得出来了。
我突然发现,他们熟悉的那个大大咧咧、穿着随便的女儿和Lyle眼里的我并不相同。我不是个做作的人,但却不能保证从来没有在那个清高、优雅、可望而不可即的人面前,不自觉地粉饰过自己。就好像爸妈,我从来没有说过,或者暗示过要他们注意打扮,他们还是心照不宣地穿得比任何时候都体面。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个问题,在两周之后就要开始的朝夕相处的新生活里,这恐怕是个问题。
Lyle站在我身边,表示了欢迎,接过行李车。爸爸那几句应酬的话一定是练了一会儿了,妈妈一边说头疼,一边朝我的肚子瞟了几眼,一只胳膊搂着我,在我肩膀上拍了拍。四个人,加上行李,那天很“自然”地用了一辆加长轿车。车子直接开到酒店,那个地方是在公园大道和第三十八街的交界处,没有前台,除了底楼设有餐厅和休息室,那里看上去更像一栋高级公寓。Lyle预定的是顶楼的一个套间,有两个卧室、两个独立起坐间,和一个可以眺望曼哈顿夜景的大阳台。我的一些东西已经放在其中一个房间里,两个礼拜之后,我将从这里出嫁。一个穿黑色制服的男侍者向我们介绍:“房间里的灯光可以准确模拟烛光柔和温暖的效果,床单枕套是波纹图案的本色亚麻布,洗漱用品都是欧舒丹的,还有专属管家服务……”
所有东西都似乎好得出乎想象,好得叫人不自在。加上语言障碍和别的一些什么,谈话进行得有些吃力。我借口下午要选酒,还要确定婚宴的菜单,两点不到的时候就跟Lyle一起离开了,好让爸妈也自在一点,休息休息。走之前,妈妈轻声问我:“觉得怎么样?”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不是应该我问她的吗?或者她是在问怀孕的感觉?我含含糊糊地回答:“蛮好蛮好。”就告辞走了。
那天下午在格林黛尔选酒,我只知道有AOC27标记的算是好的,但餐饮经理拿了一整本酒水单出来,上面每一种都是AOC。我在他指出来的五种GrandCru28香槟当中闭着眼睛随便选了一种,葡萄酒要了ChateauLafiteRothchild29,只因为名字读起来很好听。他又问年份,我有点烦了,开玩笑说:“一九八零年的有吗?”
餐饮经理很认真地回答:“一九八二年的才是好年份,一九八零年的我们没有进过。而且婚宴上用的量大,年份这么长的恐怕会不够。”
“她开玩笑的。”Lyle笑着打断他,要了一九九五年和二零零五年的两种。然后在我嘴上亲了一下,对我说:“你真可爱。”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爱的,我是个念过书的人,现在却像个白痴。”我是开玩笑,一部分却又是真的。
“不过是酒而已,我不喜欢喝酒的。”他举起右手像是在起誓,这是实话,他的确不怎么喜欢酒,他似乎没有什么太喜欢的东西。
在他面前出丑还没有什么,因为他好像从来没有把这些个等级、档次看得很重过,但是其他人呢?半个小时之后,餐饮经理给我看一张草拟的菜单,我没什么意见可以提,Cheryl-Ann来了,拿过去看过,问我想怎么改?
“我看这样就不错,我又不懂。”我回答。
她又看了一遍,回了一句:“我看你是真的不懂。”然后开始在菜单上圈圈点点。
傍晚,我们回到酒店,接爸妈去Nicole家里吃饭。那将是两个家庭第一次坐在一起。为了表现世界无疆,天下大同,那天晚餐的主题是“Fusion”30,融合。掌勺的是从一间时髦饭馆请来的奥地利厨子,菜色看起来有点像日本菜,吃起来却又是南欧和东南亚食物不伦不类的混合物。主菜上完,厨师出来听赞美。爸爸盛赞了萨尔萨浆汁和西班牙炒饭微妙的辣味,妈妈也说喜欢三文鱼配酪梨的清爽口味,既然大家都说不错,我也表示很好吃。不管怎么说,总算没有做一顿HauteCuisine31,摆开六把餐刀,六把叉,三个水晶杯,让远道而来的人过分为难。
尽管都做过这样那样的心理准备,但事实是,双方都觉得这门就要结下的姻亲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爸爸说的全都是冷笑话,Nicole的问题也叫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在当中充当翻译,尽量多说些客套话,Lyle或许也用上了职业上的公关技巧,两面周旋。十一点左右,我们告辞离开。对于我父母来说,对这一天所见所闻的判断,可能已经超过他们五十几年阅历所限,的确是好,却找不到亲切安心的感觉。而Nicole和Cheryl-Ann心里的感想,我想可以用标准普尔等级32打个比方:原先关于我家庭出身的评级或许有A-,见到我父母的真人之后,只剩下BB+了。
把我们送回酒店,Lyle在我的房间里待了一会儿就走了。他离开之后,我们这个三口之家终于有机会敞开来说说话。妈妈问我婚礼的事情,我一一回答,顺口说起自己现在已经不工作了。
“你不上班了?”妈妈很惊讶,我这才想起来,一直没有跟他们说过我被辞退的事情。看他们脸上的表情,我赶紧推说是因为怀孕了身体不舒服,律所又不太好请病假,才辞职的。有几秒钟时间,没有人讲话,我突然明白他们可能也跟我一样忐忑吧。我想让他们放心,想告诉他们我现在不用担心生计的事情,日常生活的所有开销都由Lyle负担,每个月定期还有一笔钱转到我账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会让他们不放心,而且我也说不出口这样的话。
让我觉得安慰的是,至少Lyle对我父母还是很尊重的,场面上也尽力帮衬了。但同时,他也尽量减少和他们接触的时间,租了一辆车子雇了导游陪他们游览,偶尔一起吃顿饭,到酒店来接我也就是礼貌地上来打个招呼就走了。我想,姻亲嘛,应该也就是不过如此,处不来的疏远一些也好。一切相安无事,直到Lyle提起蜜月的事情。
“我们可以去国外生活一段时间,这个季节的瑞士很好玩。”他这么说。
“肯定冷死了,我又不能滑雪。”我不以为然,“而且这里对我来说就是国外。”
“日内瓦湖闻起来有海洋味儿香水的味道。下雪的时候,洛桑看上去就像水晶球里童话之城。我们可以一直住到四月份喷泉开始喷水。”他继续诱惑我。
“到那时候Caresse已经很大了,我不能坐飞机怎么办?”
“可以在法国生孩子,我就是在尼斯出生的,那间医院的产房甚至都可以看到地中海。”
“那我爸爸妈妈怎么办?我想让我妈妈陪我到小孩满月。”
他沉默了一下说:“我们没有说起过这个。”
“我跟你说过他们的签证是六个月的,返程机票也定在七月份了。”
他看着我回答:“他们可以在美国住一段时间,到处玩玩。不过结婚之后,应该就是我们两个人生活。”
他说得很严肃,我也有点不高兴了,但还是抱住他的腰,脸贴在他胸口上,默认了他的想法。
曾经我们是两个独立的人,可以说个性都很强吧,我要往西,他要往东,谁都不会让谁,可能就那样一东一西地走散了。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迁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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