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公司收到一个快件,棕色纸盒里是一个扁扁的有VanCleefArpels6标记的紫红丝绒盒子。我躲到休息室里打开来看,里面是一条项链,坠子是一个小小的碎钻镶的四叶花。记得有一次在纽约邮报第六版的八卦新闻里看到HiediKlum的照片,我好像对他说过我喜欢这个牌子,这个样子的项链。不过,我还是不能确定,这条项链算是礼物,还是报酬,仅仅用来代替更加粗俗的一般等价物?
我发了一条消息对他说谢谢,不正经地加上:“昨晚并没有那么糟,你是甜的。”
他过了很久才回复,冰冷的一句:“谢谢,保持联系。”
任何人都知道,“保持联系”等于不再联系。那天晚上我没有去他那里,没有电话没有信息没有邮件,第二天也一样。我想我可以算是失恋了,但没有真的失恋那么糟糕。毕竟我早有准备,我们之间只能是这样结束,还能怎样?
这时候NickTes的电邮落到收件箱里,不早不晚,来得正好。他在计划一次阿拉斯加的旅行,主要是为了去看极光。我马上就报名参加,心里想,这会是我忘记LyleUltan的第一次尝试,我知道忘记他不会那么容易。我跟Nick分头拉了几个人同行,请假,订机票,定酒店。最后定下来周末出发,总共六个人,三男三女。
四天三晚的旅行,房间订了三个,都是双人间。同行的三男三女都是二十几岁的年纪,此行之前要么不认识,要么就是普通朋友关系,是个人就能看出来,这次旅行非闹出点花头来不可。出发的前一晚,一帮人在酒吧接头,不记得是谁起的头,说要么我们“Swing”吧,也就是说每天晚上和不同的异性睡在一起。大家哈哈哈乱笑,现实版的《美国派》就要上演了。
回到家里已经差不多九点半,第二天早上六点就要去机场,所以得早些睡。我检查了一遍行李,准备洗漱睡觉的时候,刚好看到放在内衣抽屉里的那个VanCleefArpels的盒子,紫红色丝绒,烫金的花体字,看起来那么昂贵精致又脆弱,和我随随便便疏于打扫的房间格格不入,拿回来之后一直放在那里,项链就在盒子里,偶尔打开来看看,始终没有拿出来戴过。静静的夜里,看到它让我突然觉得很难受。带着一种奇怪的自虐般的心态,我打开盒子,第一次把项链拿出来,没有戴,仔仔细细地翻了一遍盒子里面的隔层,找收据。有收据就可以退,不如去退掉,换成钱,要丑陋就丑的彻底一点好了。
收据没有找到。Lyle到底还是没把事情做的如我想的那样没品。项链细细软软地搭在我的手上,在床头灯的映射下面闪着幽幽的冷光,搭扣的末端一串我从来没有注意过得很小的银色挂件垂下来,轻轻地晃着,然后慢慢的静止下来,我看清楚那是三个字符:I?U。
我一下子晕了,捂住嘴巴,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哭。LyleUltan,我们扯平了,我爱上他的那一晚,他也爱上我了,甚至可能还要更早一些。我有点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变冷了。他这么一个老江湖拉下面子来说“我爱你”,得到的回答是,谢谢,昨晚没那么糟,你是甜的。我眼睛里含着眼泪,脸上的表情却是忍不住要大笑的样子,不管还来不来得及,手忙脚乱地找出手机,按了他的号码打过去。
下面发生的事情多少有点讽刺,我根本没有想好要跟他说什么,反正既然他说了爱字,尽管方式有点拐弯抹角的,我总要有个答复。电话嘟嘟嘟地响了很久没有人接听,我差不多要挂了,又突然通了。我兴奋的叫了声:“Lyle。”
一个女人的声音打断我:“L现在在浴室。”
我反应很快,或者也可以说很慢。停顿了四分之一秒钟时间之后,用正常声音正常语气回答:“那我等一下再打,拜拜。”
挂断了电话,很久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那个女人的声音在耳边反反复复地响起,怎么形容那种声音呢,当然和Lyle的不一样,但却很相配,从容的,不太嫩,口音不太美式。Tiffany广告上CarolynMurphy那个样子的美女应该就会讲这么一口英语。我很自然地把接电话的女人想象成CarolynMurphy的样子,她跟Lyle,这样两个人站在一起,绝对可以在任何一部讲东海岸ball场生活的电影里演对手戏。我对自己说:很好啊,我一点儿也不生气。再说了,我又不知道谁先来谁后到,说不定这个CarolynMurphy一直就是他的正牌女友,她叫他“L”,都有昵称了。
我去刷牙洗澡,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发现手机在枕头上振个不停,白天开会的时候调了振动挡忘记换回来了。屏幕上显示的是他的名字,我站在那里看着它一边跳一边发出轻微的嗡嗡声,半分钟之后恢复平静。我钻进被子里,关灯,闭上眼睛,对自己说,再不睡明天起不来了,再不睡明天起不来了。正在念咒,手机又振了一下,吓得我一下子睁开眼睛,拿过来看,是一条短消息:“接电话!”看起来口气就很凶,不过我却有一点开心。直接打回去,这次是他自己接的。
我一连串地说:“L,我今天刚刚看到项链后面的字,本来有话要跟你说的,不过现在没有了。再见!”
他骂了一句粗话,很凶地警告我不许挂电话,让他把话说完。我第一次听到他这样讲话。我没有挂电话,不出声,听他讲,他却也沉默了。过了很久,他才开始喃喃的叫着我的名字:“e,我的e。”
那种语气让我无法招架,手和心一起剧烈地颤动起来,声音却十足的冷静:“如果你没有什么要说的,我要睡觉了,明天早上九点的飞机去阿拉斯加。”
“去出差?”
“去看极光。”
“去多久?”
“下星期二回来。”
“可以取消吗?”
“不行。”
“为我取消好吗?我又为你发了条短信!”他语气夸张地开玩笑。他告诉过我,认识我之前他几乎不发短信的,因为这是小孩子的玩意儿。
我四分之三的情感和理智都已经投降,却还是听到自己这样回答:“不行,我有我自己的计划。”
他没有再坚持,只说他会想我,对我说晚安,挂断电话之前告诉我:“刚才接电话的是Cheryl-AnnWalsh,我的妹妹。”
不管是CarolynMurphy还是Cheryl-AnnWalsh,反正阴错阳差,我还是没有对Lyle说我爱他。事情过去很久之后,有时候我想起来那个夜晚,如果他先告诉我Cheryl-AnnWalsh是他妹妹的话,我很可能就会让他知道,我爱他,而且已经爱了一段时间了,弄得我心都痛了。他也可能会把I?U说出口来,而不只是挂在项链搭扣后面了。但是,他最后才说的,我讲电话的口气又那么冷,根本来不及转折,电话就挂断了。所以,我们又错过了。
第二天一早,我、Nick、和另外两男两女,一行六个人在机场集合,一路向西北方向,飞往阿拉斯加。六个人全是二十几岁的年纪,穿着冲锋衣,背后是比人还高的背包,打扮得像一群徒步旅行者,其实却是十足的享乐派,要去吃海鲜,泡温泉,住在温暖的房间里看外面的冰天雪地。
飞机起飞之前,我犹豫着要不要给Lyle打个电话,看着手机屏幕上他的名字,却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结果还是没打就关机了。飞机在阿拉斯加落地之后,一开手机一条消息就落进来:“已经在想你了。”让我心头一热,却仍旧没有回复。因为那种感觉不完全是甜的,我不知道我们会走多久,走到哪里,Lyle会变成竖琴(Lyre),还是说谎者(Liar)。
之后的三天,很奇怪,每当看到特别美丽的风景,或者是早晨推开窗户的那一瞬间,新鲜清冽的空气出乎意料地扑面而来,我就会想起他,我的Lyle。那种感觉如此复杂,又有点沉重,带着些山盟海誓的味道,我不太会表达,也不想吓到他,所以只是用手机摄像头拍下一两张不太清晰的风景照发给他。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懂,是不是有的时候,哪怕短短的一秒钟,也有同样的感觉,也怕说出来会吓跑我。不过现实里,他只是叫我玩得开心,走路要小心,记得戴太阳眼镜,记得涂防晒霜,因为他就喜欢我浑身只带那么一点点浅浅的金麦色。
每天晚饭之后都有一个有趣的过程——抽签决定,晚上谁跟谁睡。我们有三个屋子,其中两间是两张床的普通标准客房,还有一间号称是蜜月套房,卧室的天花板是一个完全透明的玻璃穹顶,穹顶下面摆着一张看起来就很****的圆形大床,当然我们纯粹是为了躺在上面看北极光。第一第二天晚上,我分别抽到跟另外两个刚刚认识的男生住普通房。大家都是乖小孩,疯玩了一天,晚上回房间也不过聊几分钟天,然后就分头呼呼大睡,“Swing”不过就是说说而已。第三天晚上轮到我住大床房,也不用抽签了,剩下的没有一起睡过的睡在一起。不知道这样的运气算好还是差,在北极圈里的最后一个晚上,是我和NickTse一起躺在那张蜜月套房的大床上。
知道了这个安排,我一开始也没觉得什么。吃过晚饭,一帮人去饭馆儿旁边的小木屋酒吧喝酒聊天。聊到健身,一个男生说工作之后好像胖了不少。大家都点头说:“是啊是啊。”只有Nick很得意,说自己一直坚持运动,所以身材很好。我看他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紧跟着就说:“要么你现在就把衣服脱了,让我瞧瞧吧。”当然是开玩笑的,一连三天,我们这一伙人都是这么没正经地过来的。但是,我的这句玩笑话,却让他脸和脖子全红了,之后很久都讪讪的不太讲话。到晚上十点多,六个人你挤我我挤你,在夜晚的寒风当中走回旅馆的时候,我也开始觉得紧张尴尬了。
旅馆的走廊就很温暖,房间里的空气更加厚重绵软,一点也没有户外那种玻璃锐边般锋利的寒意。一打开灯,那个玻璃屋顶就像一面黑色的镜子,室内的家具摆设、两个人的一举一动全都清清楚楚地映在上面。感觉得出来气氛不太好,我没看他,对着墙壁说:“那我先洗澡了。”说完拿了衣服和洗漱用品就躲到浴室去了。磨蹭了半个小时出来,他正半躺在床上看电视。
我说:“我好了,你去洗吧。”这回是对着电视机说的。
他没动,目光好像落在我身上,让我觉得有点重,过了一会儿才开口:“我说e,你让我很失望,你的睡衣怎么是这个样子的?”
我低头看看自己,黑色运动衫和运动裤,胸前印着大学校徽。“我睡衣怎么了?”我转过身看着他反问。
他又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遍,回答:“你吧,还没有漂亮到穿什么都好看的程度。”
我笑起来,反手抓起一个靠枕扔在他身上,他又扔回来,两个人互相挑衅地看着,暗地里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晚上不会太难挨了。
一刻钟之后,他洗完澡出来,穿的也跟我差不多,白汗衫运动裤。我们一起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电视,HBO正在放《FinalDestination》。开头我还抱了枕头挡在前面,看到最后才发觉一点都不恐怖,被他哈哈哈地好一通嘲笑。后面没什么好看的节目,我们关了电视机,只开了床头的一盏小灯,仰面躺在床上一起听他IPOD里的歌曲,惊喜地发现很多都是我也非常喜欢的歌——《October》、《RiverWide》、《WildFlower》8……眼前就是无垠的夜空,一条浅蓝色缎带似的极光时隐时现,仿佛伸手可及。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不清楚过了多久又醒了。我半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头靠在他肩膀上,而他把我的右手握在手心里,耳机里还在播放一首NancyWilson的《Thenearnessofyou》9。我又闭上眼睛,装作还在睡梦里的样子,翻了个身,顺势把手从他的手里抽出来,耳机也掉了,只听到很轻很轻的歌声在两个枕头间响着。他可能醒了,或者根本没有睡着,因为几秒钟之后NancyWilson的歌声在那首歌最后一段副歌结束之前,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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