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唐娜·坎皮恩的公寓在东十七街一栋白砖建筑的十楼。客厅窗户朝西。我到那儿时,时隐时现的太阳正好露了出来,阳光洒满房间。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或是从窗口悬垂而下,或是搁在壁架和桌子上面。阳光穿过植物倾泻下来,在暗色的拼花地板上投下错综复杂的光影。
我坐在一把柳条扶手椅上,品着一杯黑咖啡。唐娜蜷坐在旁边一条有靠背的四尺宽橡木长凳上。她说那原本是教堂座椅,纯英国橡木,是英王詹姆士一世时期或者也有可能是伊莉莎白女皇时期的。因为年代久远颜色变暗,它被三、四个世纪以来虔诚教徒的臀部磨得非常平滑。德文郡的某个乡村牧师决定整修教堂,她适时地在一次拍卖会上买到这条长椅。
她的长脸跟这长椅十分匹配,从又高又阔的前额一直延伸到尖尖的下巴。她皮肤苍白,仿佛能照到她的唯一阳光都要经过层层绿叶。她穿了件圆翻领的白色绉纱宽衬衫,灰色法兰绒短褶裙和一条黑色紧身裤,驼丝锦拖鞋里露出脚趾。
她的鼻子窄长,唇薄嘴小。深棕的头发垂到肩膀,由前额的“美人尖”径直泻下。黑眼圈,右手两指上有烟草污渍。没擦指甲油,没戴首饰,没有明显的化妆痕迹。当然也无美色,不过她那中世纪气质和美相当接近。
她看上去同我见过的*极其不同。她更像是诗人,或者我觉得诗人应有此相貌。
她说:“钱斯要我积极配合你。他说你想查出是谁杀了牛奶皇后。”
“牛奶皇后?”
“她长得像选美皇后,后来又听说她来自威斯康星,我就想到那儿牛奶喂养出来的健康和天真。她像皇家的牛奶女工。”她轻声笑了起来,“我讲的是自己的想象,其实我不太认识她。”
“你见过她男朋友吗?”
“我不知道她有男友。”
她也不知道金打算离开钱斯,听到这个消息她似乎觉得有趣。
“我在想,”她说,“她是移入还是移出。”
“你是什么意思?”
“她是要入伙,还是要撤伙?重点不同。第一次到纽约时,我是要入伙。我那时刚脱离家人和家乡,但那是次要的。后来,当我和丈夫分手时,我是要逃出。与其说是要找归宿,不如说是要逃离。”
“你结过婚?”
“三年。呃,在一起三年。同居一年,结婚两年。”
“多久以前结的婚?”
“四年吧?”她算一算,“明年春天就满五年了。不过从法律上讲,我还是已婚身份,但一直懒得去办离婚。你看我该离吗?”
“不知道。”
“也许该离,一了百了。”
“你跟钱斯在一起多久?”
“快三年了。为什么问这个?”
“你不像*。”
“*有模式吗?我知道我跟金不太像,既没皇家味道,也不像牛奶女工。”她笑起来,“我俩就像上校夫人和贱女,虽然我不知道谁是哪个。”
“同是血肉之躯?”【注】
【注】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的诗句:“上校的夫人和无论什么贱女,说到底也同是血肉之躯。”
我能知道这句诗,她十分惊讶。
她说:“离开丈夫后,我住在下东城。你知道诺福克街吧?在斯坦顿街和里文顿街之间?”
“不太熟。”
“我可特别熟。我以前住在那里,在附近打过零工。我在洗衣店做过,也当过招待和店员。每次不是辞职不干,就是被人解雇。钱总是不够用。我开始痛恨我住的地方,还有我的生活。本想给我丈夫打电话,让他接我回去养着我。有一次我拨了他的号码,可是占线。”
于是她几乎是在不经意间开始卖起身来。她那个街区有个店老板一直觊觎她。有一天她并未事先计划便说:“瞧,如果你真想跟我上床的话,就给我二十美元怎么样?”
他惊惶失措,脱口而出说他不知道她是*。
“我不是,”她告诉他,“但我需要钱。而且我的床上功夫相当不错。”
她开始一个星期接几次客,从诺福克街搬到附近更好一些的地方,然后又搬到汤普金斯广场东边的第九街。从此她不必上班,但还有其他的麻烦得处理。她曾遭到过毒打,也被抢过几次。她再一次考虑给前夫打电话。
然后,她遇到一个在城中心一家按摩院工作的邻居女孩。唐娜试着在那儿工作,觉得非常安全。店门口有个男的专门对付想找麻烦的人,而工作本身又很机械化,几乎像医生动手术一样超脱。她的嫖客要求的差不多都是**或**。她的肉体不会遭到侵犯,除了单纯的身体接触以外,完全没有进一步亲密的行为。
起先她喜欢这样,把自己看成“性的技术员”,就像某种理疗师。然后发生了剧变。
“那地方有种黑手党的气息,”她说,“在窗帘和地毯里,你能嗅到死亡。而且那开始像是一种工作,定时上下班,乘地铁到工作的地方。这工作吸干——我喜欢这个词——吸干了我体内的诗意。”
于是她辞职不干,恢复以前的自由职业。有一天,钱斯发现了她,然后一切开始有条不紊。他把她安置在这栋公寓里,她在纽约头一次住上像样的地方,他把她的电话号码广为传播,也解决了她所有的麻烦。她的帐单有人付,公寓有人打扫,一切安排妥当。她只需要专心写诗,之后将诗作寄给杂志社。电话铃响时,她便友善待客,展现魅力。
“钱斯把你赚的钱全都拿走,”我说,“你会不满吗?”
“应该不满吗?”
“我不知道。”
“反正那不是真钱,”她说,“钱来得容易去得快。否则的话,所有的毒品贩子都可以开证券交易所了。那种钱怎么来的怎么去。”
她把两腿放下,端坐在教堂长椅上。
“总之,”她说,“我得到了想要的一切。我只想一个人独处。我希望有个像样的地方住,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我是说写诗。”
“这我理解。”
“你知道大部分诗人的经历吗?他们教书,或者从事某个正当职业,要不就玩诗人的游戏,四处朗诵演讲,为申请基金会奖金写计划报告,结识贵人,拍人马屁。我从来不想去干那些狗屁事情,我只想写诗。”
“金想要干什么?”
“天知道。”
“我想她跟某人有私情,并因此被杀。”
“那我很安全,”她说,“我跟谁都没关系。当然你也可以说,我跟全人类息息相关。你觉得那会使我身处险境吗?”
我不懂她的意思。
她闭着眼睛念:“‘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因我与全人类息息相关。’英国诗人约翰·多恩的诗句。你知道她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吗?跟谁?”
“不知道。”
“你看她的死是否也损及于我?我在想我跟她算不算也有关系。我不认识她,并不真的认识她,但我写了一首关于她的诗。”
“我能看吗?”
“我想可以,但我看不出它能告诉你任何事。我写了首关于北斗七星的诗,但如果真想了解它,就该去找天文学家,而不是我。你知道,诗表现的并非它本身,而是诗人。”
“我还是想看看。”
这似乎令她很高兴。她走向书桌——那是一个老式掀盖书桌的现代版——马上就找到了。这首诗是以斜体字手抄在一张白色文件纸上。
“投稿时我用打字机打出来,”她说,“但我喜欢以这种方式让它们呈现在纸上。这种书写体是我看书自学的,并没有看上去那么难学。”
我念道:
用牛乳为她沐浴,让这白色流淌
牛乳洗礼中的纯洁
愈合第一道曙光下出现的裂隙。
执起她的手,告诉她无需烦恼,
告诉她不必为牛奶哭泣,
银色枪筒散射的种子。
在研钵中捣碎她的脊骨,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
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上闪烁。
顺其自然吧。让牛乳流淌。
让它涌下,涌入那古老草地。
我问她是否可以把诗抄到我的笔记本上。她的笑声柔和、欢快:“为什么?诗告诉你谁杀了她?”
“我不知道它告诉了我什么。也许抄下来就能悟出它到底说了什么。”
“如果悟出它的意思,”她说,“希望你能告诉我。那是一种夸张手法,我大概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不过你不必费心抄诗,你可以把这个拿去。”
“别傻了,这是你的。”
她摇摇头:“诗还没写完,得再加工。我想把她的眼睛写进去。如果你见过金,一定会注意她的眼睛。”
“对。”
“我最初想把蓝眼睛和绿玻璃作个比较,所以诗中才有了绿玻璃的意象,但等我写出来时,眼睛不见了。我想之前的草稿里有,但后来删掉了。”
她笑起来:“它们转瞬即逝。我把银色、绿色和白色都写到了,却漏掉了眼睛。”
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低头看诗。
“总共多少,十二行?我想至少该有十四行,十四行诗嘛,虽然这些诗行长短不一。我对‘裂隙’这个词也不太确定。或许押半个韵更好。用‘缝隙’,‘空隙’,或别的什么词。”
她滔滔不绝说下去,与其说是对我说,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探讨诗中可作修改的地方。
“总之拿去吧,”最后她说,“它还远未成型。真好笑,自她遇害之后,我根本没再看这首诗。”
“你是在她遇害前写的?”
“是啊。虽然我用钢笔抄过一遍,但从没把它看作完成品。我会根据草稿来写完这首诗的。我应该可以再想想哪里该改,哪里保留。如果她没死的话,我还会润饰下去的。”
“什么使你停下来呢?是震惊?”
“我感到震惊吗?我想大概是吧。‘这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只是我当然不会相信。就像肺癌,只有别人会得。‘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金的死损及于我吗?我想没有。我并不像约翰·多恩那样,认为自己跟全人类息息相关。”
“那你为什么把诗搁置一边呢?”
“我没把它搁置一边,只是放在一边。这是吹毛求疵,是不是?”她考虑了一会儿,“她的死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我想继续写这首诗,但不想把她的死扯进去。诗里的颜色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加进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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