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广x李世民:杨花落,李花开」

杨广x李世民250步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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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广X李世民 250 步摇

250 步摇

长孙顺德紧紧抓着李世民的手,以三步并作两步的快速步伐直往龙舟那边的方向走去。但一走出了那家酒楼所在的街道,也就是没能再看到长孙兄妹之后,他便放开了李世民的手,只是与之并肩而行。

李世民一边走,一边还喋喋不休地和他说着那长孙兄妹的事:“俗话说‘家学渊源’,那真是再对也没有了。也只有先长孙右骁那样的英雄豪杰,才能生出两个如此仪容俊雅而又学识精博的儿女啊!虽然他们都没能继承先长孙右骁的神箭之术,是有点可惜了,但刚才我跟他们才交往了一阵子,就觉得他们一点也没辱没了先长孙右骁的生前英名。顺德叔,你怎么以前从来没跟我提起过他们啊?”

长孙顺德一路上却只是埋头赶路,丝毫不理会李世民跟他的搭讪,甚至一脸都是黑沉沉的。幸好李世民这时似是完全沉醉在刚才与长孙兄妹的交往的回味无穷之中,长孙顺德不搭理他,他也不以为意,自顾自的挥动着两手比划来比划去,眉飞色舞的追述刚才的种种细节。

其实,李世民这时是喝醉了,那菊花酒的后劲正在发作着。长孙无双所酿制的菊花酒,虽然烈度确实不高,但毕竟还是酒,只是制作得易于入口,酒劲发作起来也不会明显地让人感到头痛欲裂、目眩眼花的难受而已。李世民向来不擅饮酒,可是这回一喝下这酒,觉得不难入口,难得可以享受开怀畅饮的豪气干云之乐,便不以为意地一杯接一杯的喝。然而那酒的烈度再怎么低,喝多了也难免会醉的。但这酒意上了头,却不是让他像往常犯宿醉那样头痛目眩,而是令他的情绪变得特别的高昂,易于兴奋激动。

事实也是,不同的人醉酒之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人烂醉如泥不省人事,有人满脸通红眼花缭乱,有人高歌舞蹈欢蹦乱跳,有人呕倒不已有如翻江倒海……类似的,不同的酒也有不同的醉法。

这时的李世民,受到刚才一连喝了不下十数杯的菊花酒的后劲所影响,变得异常的兴奋莫名。刚才他见长孙顺德面对长孙兄妹时神色不善、礼貌不周就忍不住差点动起肝火来,以他平日的机敏警觉,见到如此“异象”本来是会沉静下心绪来思索其中的缘故,在没有搞明白之前不会轻易地将喜怒形于颜色,但那时其实他已经醉得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也根本无心去细思长孙顺德的举止为什么会如此明显的“不对劲”。

现在他随着长孙顺德走了一阵子,血行加快,酒意随着血液更是迅速地流遍他的身体各处——自然也包括了头脑——,一方面是让他觉得浑身炽热,很想做些诸如跳舞、骑马之类的激烈运动以发泄出那过剩的热量,所以这时他走起路来也禁不住蹦蹦跳跳,像是脚上装了弹簧一样,一双手也是闲不住的左挥右划;另一方面则是嘴里滔滔不绝,一刻都停不下来的说个不住,却根本没注意到身边的长孙顺德一言不发、甚至是脸色阴沉难看,只顾得上自得其乐一般陶醉在自己的欢言乐语之中。

长孙顺德隐隐也觉得他是喝醉酒了,所以也不管他,只顾继续埋头赶路。然而,李世民忽然停下脚步,以致急急向前走着的长孙顺德一下冲到前面去,走了几步才发现身边不见了这少年同伴。他赶紧顿住脚步,回头一看,却见李世民一双乌黑的眼睛睁大得圆溜溜的张望着路边一家珠宝铺子,眼神之内闪动着比那店铺里摆放出来的各式珍珠宝石更要耀人眼目的光彩。

“你……怎么啦?怎么不走了?快走吧,我们要赶快回龙舟去。”长孙顺德赶紧回到他身边,伸手用力拉了他几次,可是李世民那一双腿又像是牢牢地钉在了地上一般,怎么都拉他不动。

“顺德叔,我要进去看一下……我想买一件饰物,你在这里等我一下行吗?”李世民口里问着“行吗?”好像是在征求长孙顺德的意见,可是他这话都没说完,就已经使劲一甩,把长孙顺德抓着他的手甩开了,一个箭步冲进了那家珠宝铺子。

“喂,你……”长孙顺德连一句反对的话都来不及说,只好跟着李世民也走了进去。

李世民一进去,就冲着老板喊道:“老板老板,我想买一支步摇,你这里有什么好的,都拿出来给我看看好吧?”

那老板是生意人,一看见李世民这样穿着千牛备身侍卫服的少年进来,马上就知道这样既富又贵的顾客最是出手豪阔之人,立时满脸堆欢的点头哈腰,道:“当然好当然好,小人这就把这铺子里最最漂亮的步摇拿出来给您挑个够!”

说着,他便一连声的吆喝店里的小工赶紧把各式各样的步摇放在一个大锦盒里捧上来。只见那上面有凤凰状的、蝴蝶状的、花枝状的,或垂有流苏,或缀有坠子,花式繁多,让人看得目不暇接。

李世民仔细看了一遍,伸手取起其中一支。长孙顺德从他身后看去,只见那支步摇是以黄金屈成一凤一凰缠绵成一体的形状,雕工精致。那一凤一凰的头都高高昂起,喙口张开,分别吐出两串明珠。那两串明珠虽然不算很大,但难得的是每一颗都一般大小,浑圆剔透,质地细腻,光泽似虹,摇动之间折射出五光十色,实属上上之品。长孙顺德看得暗暗点头,想:世民不愧是出身高门贵第的公子少爷,一眼选中的这支步摇,确实是这里面最最名贵的。

他也随即听到那珠宝铺子的老板半是奉盛半是佩服的欢喜赞叹道:“您的眼光真是太棒了!这支步摇可是小店的镇店之宝啊!”

“是吗?”李世民一边把那步摇高高举起,迎着门外射进来的日光转动了几下,观看那两串明珠的色泽,微微的笑着,“那好吧,我就要这一支。”说着,他把步摇递还给老板,“你给我包起来吧。”

那老板听他连问也不问一下价格就说要了,暗暗的点头,知道这少年确实是大富大贵之人,平日买东西定然也是这样只要看中了就买,根本不会问价,不管价格几何。然而,他也很聪明地晓得,这样的顾客必定是识货之人,自己若是胡乱地漫天要价,只会被他一眼就看穿,若是得罪了这样的客人,被他认定自己是贪心不老实的一介奸商,那就以后都会失去这样出手豪爽的大客,只会是得不偿失。

于是他潜心细思了一下,又是满脸堆欢的笑道:“您是第一次光顾小店,小店有您这样的贵客光临那真是蓬荜生辉。小店沾了您的贵气,以后的生意也会好很多的,是吧?小店托赖您的光顾,这支步摇如果是卖给其他人的话,最低的保本价都要收他五十两的,但是卖给您那样识货之人,那也是这支步摇得遇明主的幸运嘛。所以呢,小人拼着亏本也要做成您这一单生意,那就只收您三十八两,取个生生猛猛、大发大利的好意头吧。”

李世民笑着点点头,道:“老板你这嘴巴可真会说话,简直就是蜜里调油嘛。不过你做生意倒是一点都不滑头,老实得很!既然如此,那可不能让你真的做亏本的买卖,我还是按五十两的价钱跟你买吧。”

那老板更是感激涕零,向着这少年不停地鞠躬。

然而,李世民伸手往怀里一摸,这才一下子想起自己身上根本没带钱,便回头叫唤长孙顺德:“顺德叔,你身上带了钱没有?你能先给我出了这五十两么?回去我再还你。”

长孙顺德眉头一皱,道:“你一个大男子汉的,干嘛要买这种女人的步摇?”

“哎,你不晓得,今天无双在那琼花观里看琼花的时候给大风刮落了她簪着的步摇,那上面镶着的白玉都掉下来了。虽然那块白玉刚好落在我手掌里没弄碎,无忌说回头会给她找工匠再把玉镶回去,可是这毕竟是摔坏过的东西,再怎么修还是没原来的好看嘛。所以我刚才见这里有个珠宝铺子,就想进来看看有没有好看的步摇,买一支新的送给她,把今天弄坏的那支替换了,那不是更好吗?”

长孙顺德一听,脸色又是一沉,把头一甩,道:“你别买了,我没带那么多钱!”

“哎?怎么会啊?你要是真没带那么多钱,你早就说了,怎么会问了我是买给谁的之后再说没带够钱?顺德叔,你别骗我哦!”李世民虽然这时其实正处于喝醉酒的状态之中,但算计起长孙顺德这直肠直肚之人的心思来,还是那样的洞若观火。

后记:

1、世民宝宝想送步摇给长孙MM哦~~果然男追女都是这一套~~哇哈哈哈哈~~这里不便直接描写杨表叔,只好让长孙顺德代替他来表达嫉妒之情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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