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十安告诉云飞扬,他在车祸里只受了点皮外伤,这话其实并不太准确。
发生车祸的地方位于H市郊外的一个十字路口,天阴下着小雨,视野便昏沉沉的看不清晰,在那辆装满煤土渣的大卡车忽然冲出来之前,沈十安没有发觉到任何异常。
他开的是辆小型轿车,高考结束后姥爷送给他的毕业礼物,生产方的主要宣传点就是轻盈灵巧适合新手驾驶,因此在重型卡车的急速撞击之下,像是一只脆弱的火柴盒,瞬间就被撞飞出去砸进了路边的泥水坑里。
凌空翻滚几周又轰然落地的时候,被安全带绑在驾驶座上的沈十安能清楚感觉到自己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穿透肺叶后直直从右胁下刺了出来,滚烫的鲜血继灌满了他的胸腔后争先恐后从口鼻和伤口处往外淌,很快就浸湿了他的衣裳。
他以为自己会死,在左右车门都被撞击力挤扁、且自己完全丧失行动能力的情况下,他实在想不出来任何幸存的可能。
但是他并没有死。
濒死前的昏暗中,饱蘸鲜血的佛珠珠串光芒大作,一瞬间右手手腕被高热烧灼的痛苦几乎超过了肺叶被鲜血浸没的呛痛,等视野再度清晰的时候,他便来到了自己此时立足的地方——
眼前是一处环境清幽的陌生空间,面积大约一个足球场大小。环境并不复杂,最显眼的是一幢三层高、古色古香的竹楼,楼前长着两棵树,一棵是桃树,另一棵他不认识。
树前是一片开阔空地,空地外环绕着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溪,而在溪水的源头,则是一孔地势稍高的泉眼,以及泉眼下方,一汪由汩汩泉水汇聚而成、直径三米左右、雾气蒸腾的灵泉池。
正是这汪灵泉救了他的命。
车祸发生之后,右手手腕处被烙铁炙烤般的痛苦出现不久,他就被佛珠“吸”进了这个地方,置身于灵泉当中。他学的是临床医学,但没有任何医学理论能够解释他身上的变化:
仿佛有无数股暖流自泉水中涌入他的身体,安抚、修复、愈合他体表和体内的伤口,车祸造成的几欲让人发狂的痛苦很快平缓下来,断裂的肋骨重新归位长好,被刺穿的皮肉组织迅速愈合,胸腔中的淤血以一种奇妙的方式从毛孔中排出……
温暖的灵泉仿佛母亲的子宫,源源不断为他提供着生命修复所需要的所有物质。
他不知道自己在灵泉中泡了多久,等到空间再次将他“吐”出来,他依然被安全带绑在翻倒过来的轿车里,手腕上的佛珠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圈仿佛天生就有的暗青色佛莲纹路,而远处隐隐约约响起了救护车的警笛声。
救护车将他送进了医院,医生给他做了检查,主要创伤是撞击时造成的外表皮擦伤和轻微软组织挫伤,等到顾先生得到消息赶至医院,外科室主任亲自又给他从头到脚做了一遍检查,结果依然不变——
他身上最严重的伤口就是碎玻璃造成的深深浅浅的划伤,因为割破了几条静脉血管,出血量比较大,看上去有些吓人,其实都是皮外伤,养两天就能结痂,除此之外连最轻微的脑震荡都没有。如果不是顾先生执意要求,他完全不需要住院一个多月这么久。
造成车祸的肇事卡车司机早在救护车抵达前就逃离了现场,警方调查后发现是某个矿场工地聘请的临时工,工作合同上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都是假的,目前仍然在逃没有任何消息。
只有沈十安一个人知道,在那个阴雨连绵的初冬下午,在那场堪称惨烈的车祸当中,在轿车狭小逼仄满是血腥气的驾驶座上,究竟发生过怎样神秘而奇妙的事情。
空间里的温度似乎始终保持在二十五摄氏度左右,因此就算只在腰间围了条浴巾也并不觉得冷。
四周安静极了,只有泉眼处水流的淙淙声响。沈十安靠在灵泉池壁上,温暖的泉水正好没过胸口,仰头看着空间顶部雪青色的“天空”。
最初的震惊和难以置信淡去之后,遗留下来的就只有满腹疑惑:
这个空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谁创建了这个空间?和沈家又有什么样的渊源和联系?除了他之外,还有人知道佛珠的秘密吗?
……
类似或截然不同的疑问一个接着一个没有止境,可光坐在这里泡温泉,显然没办法解答其中任何一个。
沈十安低头往脸上泼了一把水。死都死过一次了,既来之则安之,多想无益。
大约半个小时后,感受体内充盈的精力和力量感,他单手撑地从泉水中跳了上来,用浴巾擦干头上身上的水珠,重新围在腰间,然后沿着一条青草绒绒的小路走向竹楼。
青草被踩在脚下的触感十分奇妙,极轻微的刺痛中带着密密麻麻的痒,旁边的的土地酥软蓬松,在天光下泛出肥沃的黑色。
绕过楼前两棵合抱粗的大树,踏上了走廊外的台阶。沈十安停在门口,拿起竹凳子上叠得整整齐齐的毛巾将脚擦干净,然后穿上了凳子旁边的一双棉拖鞋——
这两样东西都是住院期间他托保镖范国平购买,随后在试探空间规律时带进来的:只要是跟他身体直接接触的物品,都能根据意愿被他送进空间里面。
穿过竹楼一层最中间的客厅,沈十安转身来到了右手边的书房。
书房内陈设简雅,靠窗的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以极为鲜活灵动的笔触描绘出一处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隐世桃源。
沈十安的视线从画上扫过,越过笔墨纸砚俱全的书桌,直直走向书桌对面的一副书架。
书架极大,与整面墙同高,但上面只放了一本书,沈十安将书拿了起来,封皮上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再次映入眼帘:
归墟功法。
这本书沈十安已经来回翻过很多次,冥冥之中他能感觉到,这本书和灵泉泉眼应该是这个空间里最重要的两样东西,如果能掌握书里的内容,应该就能对空间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只可惜书中绝大多数都是繁体字,难认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词句晦涩难懂,语序混乱无章,明明每个字都认识,可连在一起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对他来说和天书也没两样。
耐着性子勉强翻了两页,发现和前几次一样依旧是满头雾水毫无进展,沈十安只能将书重新放回去,转身返回客厅。
客厅最里面是连接二楼的木质楼梯,沈十安顺着楼梯往上走,在楼梯行至一半拐弯的位置,不出预料被一层无形的屏障拦了下来。
果然还是不能上去。
有关这个空间,他摸不透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走出竹楼,沈十安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在手腕处的刺青上,心念一动便出现在浴室当中。
冲澡时蒸腾起来的热气已经散尽,镜子里清楚照见了他的身影。空间内的时间流速和现实世界里不同,大约是二比一,也就是说在空间内停留两个小时,现实世界中只过去一个小时。
考试前用来临时抱佛脚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解开浴巾穿好衣服,沈十安从浴室里走了出去。
有云飞扬帮忙,家里已经全部打扫干净了,但一个多月没住人,要收拾的地方还有不少。
被芯和枕头抱去阳台暴晒,换下来的被单床套塞进洗衣机,从医院里带回来的水果补品放进冰箱整理好,沈十安拎着一只小喷壶,绕过来回乱转的扫地机器人走到阳台上给绿植浇水。
绿植都是姥姥姥爷种的,姥姥还在世的时候,整个阳台被收拾得像是个立体小花园,从常见的南瓜辣椒等蔬菜到各种藤萝花卉,姹紫嫣红热闹极了,一年四季都是生机勃勃。姥姥过世后蔬菜花卉枯死了不少,后来姥爷回转精神,仔细打理照顾,也是一片郁郁葱葱。
直到姥爷也过世,沈十安却不知道该拿这一阳台的植物如何是好。
他尝试根据种植手册以及网上查询到的各种植物习性打理过,但享受过悉心照料的植物好像比人命更加脆弱,不管他怎么努力,每一天都有一两株死亡凋零。
再后来,没死的植物大半让他送给了楼上楼下喜欢打理花草的邻居,一小半或许是出于“想要证明自己园艺能力”的心理留了下来,到现在只剩下一盆仙人掌、一盆芦荟和一丛绿萝依旧在他手里苟延残喘。
不过这么久没人浇水,喜湿的绿萝几乎成了干草,不喜湿的芦荟因为被晒得太厉害,好像也喘不了多久了。
手指捏了捏芦荟缩水一大半蔫哒哒的叶子,沈十安下意识拧起眉头,稍微想了想,身形一闪从原地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喷壶里已经全换成了灵泉水。
灵泉既然能修复伤口,应该也能滋养植物吧?
沈十安不是特别确定,毕竟人体所需的营养和植物截然不同,但眼下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试试看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浇过灵泉水之后,芦荟和绿萝蔫哒哒的状态好像的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改善了不少。
仙人掌住院前才浇过水,暂时应该还不用。沈十安盯着尖刺看了会儿,伸手握住栽种仙人掌的花盆,心念一动,仙人掌就连同花盆一起消失在掌心里。
看来不光是拖鞋、毛巾之类的“死物”能转移,仙人掌这样的植物生命体同样能被带进空间。也不知道动物可不可以?
看来还得找机会做进一步实验。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太阳已经西斜,他决定趁着天黑之前去趟超市买些生活用品。
姥爷生前是H市医科大学的老师,和小区里许多住户都是同事,这些同事也都认识沈十安,并在姥爷过世后或多或少有所照拂。
学校里藏不住消息,沈十安出车祸的事情不少人都有所耳闻,再加上他有个“日行一善”的行为准则,经常帮助老人拎东西按电梯,人缘很不错,因此从家门口走到小区门口的这段路程中,他不得不多次停下来回应老人们的嘘寒问暖。
两名保镖十分尽职地远远缀在后面。二人都有过专业的军队训练背景,安静潜随的话,按理说沈十安应该察觉不到才对,但得利于灵泉的温养,他现在无论是耳力目力还是观察力都比常人敏锐许多,远处那两道影子对他而言并不难发现。
超市离小区不远,穿过马路走几十米就到了。沈十安买了些新鲜食材,挑了几瓶鲜奶和果汁,零食拿了点,沐浴洗漱用品也要补充,准备结账的时候想了想,推着购物车来到农产品区,找了半天才在货架底端找到几包蔬菜种子。
毕竟不是专门的农作物种子基站,超市里的蔬菜种子种类有限,沈十安拿了一包番茄一包甜瓜,抱着纸袋子走回小区时还在想,到底种在空间的哪个位置比较合适。
想得太入神,脚下没注意被台阶绊了一下,身体往前一个趔趄及时稳住了,但一包午餐肉却从袋口掉了出去,骨碌碌滚了老远。
追了几步还没来得及捡,一团黑乎乎的影子忽然从灌木丛里冲出来,一口叼住午餐肉,转身冲着沈十安压低两条前腿,浑身毛发炸起,从喉咙口发出威胁性的低吼:“嗷呜!”
超凶。
沈十安停了下来。看着眼前这条脏兮兮还没他一只脚大的小狗眯了眯眼睛,指着它嘴里的午餐肉冷声道:“我的。”
“嗷呜!!”更凶了。
对宠物完全没有兴趣的沈十安觉得自己受到了挑衅。
小区环境很好,他住了这些年从来没见过流浪猫狗,它是哪儿来的?这么点点大,看起来顶多也就两三个月,是其他住户家里走失的,还是被母狗抛弃后误打误撞闯进来?
不管怎么样,抢他午餐肉总是不对的。
他把纸袋子放到一边后蹲下来,在小狗进行攻击之前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它的后颈皮。小狗很轻,拎近了才发现是条小公狗,同时它身上不知道多久没洗澡的酸臭味也就愈发明显。
沈十安皱眉,有些嫌弃地把狗拿远了点。
后颈皮被人拎在手里,兽类本能使得小狗全身僵直,但又不甘心受制于人,于是翻着白眼梗着脖子,四肢僵硬地来回扑腾想要从沈十安手里挣脱——看上去就像是一条神经发育不良的拖布。
哪怕这样儿了,它也没把嘴里的午餐肉吐出来。
沈十安和它四目相对看了会儿,在对方凶狠的眼神和呜呜不绝的威胁中丝毫不为所动。
想起来云飞扬之前劝他养条狗,正好对今天的一日善行又不是特别满意,沈十安犹豫半晌,像甩梅干菜一样将手里的小东西甩了两下:
“……要不,跟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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