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场职工处理野猪时,肖金峰找到高明程,说起了收购橘子的事情。
肖金峰说道:“明程,我已经找到收购橘子的买家了,你组织人手摘橘子要多久?一次能摘多少斤?”
高明程想了想,他也是第一次卖橘子,具体能有多少斤果子,还真不好说,于是保守的说道:“第一次先卖一千斤吧,看好不好卖,树上具体有多少果子,我现在也说不来。”
肖金峰点点头,说道:“可以。”
谈好这事,高明程决定回去后,就给高守旺打电话,让他通知陈大松一声,让陈大松明天就开始组织人手进山摘橘子。
装橘子的竹筐,是早就准备好的,不够的话,再用麻袋装就行。
不过高明程琢磨了下,决定得再去买些编织袋放在家里备用。
谈完了正事,大家又都聚在一起抽烟聊天,有说有笑的。高明程不抽烟,但陈局非要递他烟。
有些人就爱给人递烟,并且认为你不接,就是看不起他。
陈局也有这个坏毛病。
还是高国兵帮着婉拒了,高国兵笑着对陈局说道:“你别看明程身体素质好,其实他肺不好,他抽烟就容易咳嗽,难受,喘不过气来。所以他是真抽不得。”
这算是善意的谎言,就如职场上,有人用对酒精过敏来婉拒被人灌酒。
陈局看向高明程,高明程自然不会暴露什么,而是笑着点头:“是的,小时候我抽过我爸的旱烟,差点没把自己整死,后来就不敢抽了。”
陈局哈哈笑着,说道:“旱烟那玩意,劲大!你要是先抽滤嘴烟,也许就没那事了!”
这么说着,也就不再非要给高明程递烟了。
高明程松了口气。
有时候他拒绝别人递烟,只不过一句话的事情,只要自己心志坚定,也就没啥。
但有些人的烟,却是不好拒绝的。
如今高国兵给他找了这么个借口,以后也可以拿出来用了。
上辈子高明程自然也是抽烟的,主要是有心病,他总觉得小儿子年纪轻轻就学着抽烟,是跟他学坏的,之后更是碰了不该碰的东西,毁了自己半生。
所以重生回来后,趁着身体年轻,还没有烟瘾,只要忍住心中的烟瘾,彻底戒烟就很容易了。
这些年来,由于不抽烟,他是真的体会了不抽烟的好处,习惯夹烟的手指没有被熏黄,牙齿也白皙,就连身上也没那股子烟臭味,在做某些事情时,也不会引来许多美的抱怨。
好处这么多,他自然是不想破戒。
说说笑笑间,今天所猎到的猎物,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于是高明程帮着把猎物搬到皮卡车上。
皮卡车的车斗,足以装下所有的猎物了。
时间已经不早了,天色渐黑,大家不再留在这里耽搁,纷纷钻进车里,朝着城区而去。
高明程照样负责开皮卡,然后得跟在吉普车的后面,每到一户人家的门口,就帮着把猎物送到家里去。
如此一来,回到自家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去。
高明程先把自己的猎物搬回家,再把属于高国兵的给搬到他家,然后就说道:“叔,我把皮卡给肖大哥送去。”
赵冬梅忙喊住他,说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肯定都饿了吧?明程,你先别走,一起在家里吃个饭再去忙!”
高明程本想拒绝,他觉得高淑芳肯定给他留了饭菜的,但赵冬梅不由分说,非要拉着他去饭桌上吃饭,而高国兵也开口留他。
于是高明程干脆就先留在这里吃饭了,别说,肚子还真饿的咕咕响了!
赵冬梅早就把饭菜都做好了,现在正温在锅里,拿出来时,还是热腾腾的。
给两人盛好饭,赵冬梅也跟着一块儿吃。
高国兵一边忙着吃饭,一边看着赵冬梅说道:“你怎么不先吃?”
赵冬梅说道:“一个人吃没意思,我今天就只把家里收拾了收拾,也没做什么,不太饿。”
果然,吃饭就是吃一个氛围,氛围好,哪怕是大白菜,也吃的香喷喷,氛围不好,人参鲍鱼也不香。
这会儿的人,大多数都吃的很快,极少有慢吞吞的,饭后,高国兵说道:“明程,之前说好打到野猪给小旭旭办周岁宴用,现在我得了半边野猪,也分一半出来给你办酒用,剩下的半边野猪用盐腌制了,做成风吹肉,也够我们家吃的了。”
这是高国兵的一番心意,高明程没有婉拒,大大方方的谢过了。
反正等他以后杀了羊,宰了猪,还会再给高国兵送些肉来的。
高明程将碗筷放下,说道:“叔,我先去给肖大哥送车了。”
属于肖金峰的那半边野猪肉,还在皮卡车上呢。
他出门而去,开着皮卡朝肖金峰的运输公司而去,等把车送到后,徒步走到服装店那边。
服装店的卷闸门已经关着了,但从缝隙里透着灯光,也能够听到电视机的声音。
高明程先是敲了下门,发出声响提醒屋内的人,然后弯腰尝试着把卷闸门拉起来。
伴随着哗啦啦的声响,卷闸门被拉了上去。
入目的则是许多美等人围聚在电视机的面前,小旭旭还小,看不懂那些节目,因此一个人坐在一边顽耍着玩具,此时也被声响吸引,抬头望来。
当看到高明程时,小旭旭立即张开双手,高兴的喊着:“爸爸爸爸!”
他跌跌撞撞的想朝高明程走来,可惜直到现在,他还走的不是很稳,三五步之后,人就摔倒在地了。
不过没关系,这会儿的小旭旭已经穿的跟个球一样了,即使摔倒了,也没什么大问题,再说了,哪个小孩不是摔摔打打长大的?
即使心里这么想着,也不耽误高明程大步迈去,一把把小旭旭抱起。
“哈哈,儿子,爸爸回来了!吧唧!~”高明程亲了一口儿子嫩嫩的小脸蛋,这小家伙浑身一股子奶味,皮肤也嫩的跟块豆腐似得。
“明程,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饿了吧?给你留了饭菜在电饭煲里。”许多美连忙走了过来,关心的说道。
而高淑芳则去后院打开电饭煲,把里面热着的饭菜拿了出来。
但高明程不急着吃饭,而是说道:“我先给守旺叔打个电话,都这个点了,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制衣作坊那边。”
高明程来到电话机的旁边,拨通了高守旺的电话号码,然后电话机就传来嘟嘟的声响。
一声,两声,三声。
现在的人一般是习惯响两声后再接的,当听到第三声时,高明程有些失望,但谁知第四声响过后,电话竟然被人接起了。
话筒那边传来高守旺的声音。
“守旺叔,晚上好啊。这么晚了,你们还没有回家休息啊?”高明程开口寒暄着。
电话那边的高守旺哈哈的笑着,说道:“刚收拾好,正准备回去呢。”
高明程心想,那可真是太巧了。
于是就把希望高守旺替自己传话的事说了,又说道:“我店里的衣服卖的差不多了,我的货你那边都准备好了吗?”
“还差十来件,这几天有些冷,有几个员工感冒生病了,耽搁了进度。不过已经在赶进度了。”高守旺说着。
“那行,少点就少点,我先把做好的带过来卖着。”
沟通好后,高明程就挂断电话了。
“二哥,快趁热吃吧!”高淑芳将一大碗饭菜递到高明程的面前,为了方便保持饭菜的温度,高淑芳是把饭菜装在碗里,然后整个碗放进电饭煲保温的,这样拿出来也方便。
“二哥,这些够吗?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下面条。”高淑芳说道。
高明程忙接过,说道:“够了够了,我之前已经在国兵叔家吃过一碗饭了。”
于是高明程端着碗,找了个凳子,就吃了起来,至于小旭旭,就围着他转悠,一天没见面了,小旭旭对爸爸蛮亲热的。(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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