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6小山村」

第四百三十四章:谁没被孩子抓过头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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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到了放假的日子,高明程提前和肖金峰借好了车,于是一大早就过去把车开到高国兵的家门口。

接到高国兵夫妇后,又开到服装店门口停下。

许多美抱着孩子上了车,高淑芳也步伐欢快的过来了。

之前高明程说今天会带高国兵夫妇回高家村走走时,很久没回去的许多美和高淑芳立即表示也想回去。

见许多美要回去,高淑芳纠结了几秒后,决定不回去了。

但高明程却说道:“都回吧!店里交给罗丽和胡婶子就行!”

罗丽也算是店里的资深员工了,胡茵陈之前虽然主要是带孩子和煮饭,但毕竟在店里也待了半年了,对于卖衣服,以及大部分衣服的价钱,她也都熟悉了。

因此,高明程就把店交给她们两个看管。

罗丽肩负起临时店长的职责,敬业的说道:“你们放心,我肯定把店看好。”

于是一家人就都回了高家村。

五月底,天气晴朗,又不过分炎热,正是回村走动的好时机。

本来这一次回村之行,肯定是轻松且愉悦的。

但因为高从业的死亡,给大家的心头笼罩了一层阴霾。

车子开到兴安岭时,高国兵让高明程停车。

村委和大队的办公室,就在这里。

村小学和小卖铺以及高守旺的制衣作坊也在这里,因此这里相对是比较热闹的地方,甚至还有人在树荫下打牌。

高国兵下了车,对高明程说道:“我找村委的人说说话,你们先回村去,等下我自己走过去。”

高国兵打算和村委的人说什么话,高明程大概也猜得到,于是利落的答应了,带着其他人先回村。

而高国兵一下车,就被人认出,然后迎上去打招呼了,簇拥着高国兵进了办公室说话。

不多时,吉普车在老村的池塘那儿停下,赵冬梅和高淑芳在这里下车,赵冬梅想去自己的老房子里看看,顺便和周围的邻居们说说话。

高明程没有下车陪同,而是说道:“婶子,我和多美先回去收拾一下,等下中午时,你和叔可一定要来我家吃饭。”

以高国兵和赵冬梅的身份,回村后,肯定有人喊他们去吃饭。

但高明程可是提前买好了荤菜的,等下先回去把家里打扫一下,然后就把饭菜给准备好。

赵冬梅笑道:“那我肯定是去你家吃饭的。”

说好了后,高明程就把吉普车开到牛尾岭那边去了。

车子在路边的树荫下停稳,高明程先下车,然后许多美也抱着小旭旭下车。

“抱累了吧?我来抱小旭旭。”高明程怕许多美抱酸了手,于是把小旭旭接了过去。

小旭旭已经七个月了,长成一个大胖小子了。

上辈子,高明程对大儿子的印象,一直是瘦瘦的,尤其是青春期时,简直瘦的跟个竹竿一样。

但现在,小旭旭吃好睡好的,一身的婴儿肥,看上去格外的可爱。

小旭旭的性格比较安静,不怎么闹腾,但来到乡下,他还是兴奋了不少,一双眼睛左右张望着,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只可惜,高明程不懂婴语,无法与之交流。

但没关系,这并不妨碍父子两个鸡同鸭讲。

高明程告诉小旭旭哪些地是他开荒出来的,现在都种着什么菜,什么菜是可以吃了,什么菜又得再等等之类。

高明程说的起劲,小旭旭也啊啊啊的起劲。

不知情的人,还真以为他们父子能够无障碍交流了。

许多美看着他们父子两的这个样子,不由得抿嘴笑了。

孩子有高明程管,她也没有闲着,女人更细心,所以她进屋去打扫卫生了。

院子里没有养鸡后,干净了不少,只有一些被风吹来的枯枝落叶,将之扫掉就行。

打开房门,里面也还行,毕竟高明程前几天还在这里住了两天,所以许多美只把大桌子擦洗干净,然后就去了厨房。

橱柜的抽屉里,摆放着十几个鸡蛋,应该就是这几天生的,因为之前的蛋,都被高明程带到县里去吃了。

这些蛋,是陈多福在管理鸡舍时捡到,然后放在橱柜抽屉里的。

今年养的小鸡,自然还不到下蛋的时候,这些蛋是之前家里养的鸡下的,每当春季和秋季时,就是鸡最愿意下蛋的时候,产量高时,一天一个蛋。

一只鸡从出壳到下蛋,需要三到七个月,如果是喂饲料的蛋鸡,那么三个月就能够下蛋了。

但农家养的土鸡,一般得六七个月才能够下蛋,也就是说,高明程养的那批小鸡,会在今年秋季时下蛋。到时候家里的蛋,肯定会多到吃不完。

许多美把厨房清理干净后,就提着篮子出门去了。

这次回来,只买了一些肉,并没有买其他的蔬菜,因为自家菜地里,就有的是。

她来到菜地时,高明程也正抱着孩子在这里,两条狗则亲昵的跟在身后。

以前,高明程一个人时,得管理好所有的菜地,种什么,什么时候下种、移栽,都得自己来做,但今年,多招了两个员工后,高大老板就解放了,根本不需要费心管理,只让张成远看着办,把该种的地都种上就行。

现在他就在自己的地盘,视察着各种庄稼的情况。

“多美,那边种了油菜和空心菜,都是可以吃的了。另外还有莴笋、芹菜、香菜和菠菜,你看着弄吧!”高明程怕许多美不熟悉地里的情况,连忙指点了下各种菜的位置。

因为山势的缘故,他开的荒地,并非是连成一大片的,而是这个山坡下一些,那个山坡下又有一些。

但许多美并不需要高明程指点,因为她对自己的地,也是十分熟悉的。

并且她对于哥哥张成远的种植习惯有所了解,知道在什么地里,他会种什么菜。

“你带好孩子,厨房里的事有我呢!”许多美拎着竹篮,信心满满的去拔菜了。

她先去拔了一些菠菜,地里的菠菜长得很好,绿油油的,看着就喜人。

然后又拔了两根莴笋,莴笋陆陆续续吃到现在,也快吃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可以一起带去县里,把地空出来后,又可以种上其他的菜了。

正在拔菜时,许多美注意到土豆的叶子已经发黄,茎枝也开始枯萎了,立即说道:“明程,土豆可以挖了,再不挖,得烂地里了。”

高明程也走到种植土豆的地里,看了一眼后,就知道是该挖土豆了。

他上次回来时,这土豆的叶子还是比较绿的,大概是这一两天开始变黄了。

“那我们下午就来挖,正好带去县里慢慢吃。”高明程说道。

土豆一年可以种三季,不过他们这边一般习惯种春秋两季,因为他们这边的本地土豆,个头都不是很大,比起红薯来,产量不够高,所以有些人都不爱种。

高明程是因为想要食物的多样性,才什么都种上一些。

土豆不发芽的话,是能够吃上很久的。

但发芽也不怕,把芽带块茎切下来,在草木灰里滚一圈,然后埋进土里,就又能长出一批土豆来。

夫妻两个正在说话,就看到陈大松父子和张成远都从小富山下来了。

他们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挑着扁担,看样子是在山里给果树施肥。

起初,高明程让陈大松管理果园,张成远管理菜地,陈多福管理蜂箱,但实际上,三个人很多时候是一起干活的。

高明程看到他们三个,挺热情的打着招呼:“上次拍的照片,我已经洗出来了,放在车里,等下拿来给你们。”

听到相片洗出来了,大家都挺高兴的,眼底充满了期待。

高明程见状,就往吉普车走去,他带回来的袋子,还放在车上的。

见他抱着孩子不方便,陈多福立即说道:“我来抱孩子吧。”

高明程就把小旭旭给了他,小旭旭果然好带,换人抱了,也不哭闹,反而表现的很高兴,伸手就去抓陈多福的头发。

陈多福还没有结婚生孩子,完全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一个躲避不及,头发就被小旭旭给扯住了。

别看孩子小,但手上的力气可不小,这一扯之下,陈多福的五官都变形了。

高明程立即抓住小旭旭的手,让他放开手里的头发,然后对陈多福说道:“你抱他可得小心点,他有时候爱抓人头发,上次把多美的珍珠项链都扯断了,珍珠掉了一地,现在多美连项链都不敢戴了。”

“不准抓人,知道吗?”高明程煞有介事的教训着小旭旭,然而小旭旭根本不怕,咧嘴笑着,口水都流了下来,滴落在脖子上的口水巾上。

婴儿爱流口水,一天得换好几条口水巾才行。

现在的口水巾,出于节省面料的缘故,只有胸前有一小块布,其余位置是绳子。

但这样的话,容易歪掉,所以高明程借鉴了后世常用的那种圆形口水巾,安装了扣子固定,这样一来,能够吸纳更多的口水,也更美观些。

后世这种圆形口水巾很流行,就说明它的美观性和可利用性,因此小旭旭戴上新的口水巾后,就屡屡有人来问,于是高明程干脆让高淑芳她们在闲暇时做了一批口水巾出来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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