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荒岛肝属性」

第三百六十章 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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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他们仨作为地球的巅峰战力,这一战必须要赢!

激光作为光速武器,每秒钟30万公里的速度,只要被瞄准,便没有躲避的可能。

“希望还是别用上这武器,否则这代价也太大了。”钟云龙心中叹了一口气,觉得这番准备确实足够充分了,“一旦动用激光武器,底蕴少了那么一些,明年的经费问题可就麻烦了。联合政府非得找到一些借口,削减一下开支。”

“你就不能争取一下,多要一点的,咱这里家大业大,就连下属坐火车,也得经费。没钱怎么做事?”孙明汗拿起一根鞭子,说道。

他的真实能力是影子操控,却擅长使用鞭类的武器来麻痹敌人。

“异常调查局已经够大了,再大,不就变成联合政府了?”

“而且,组织一大,难免得帕金森综合征。总感觉下面这群人就是一群猪脑,想着亲力亲为,但一个人又能做多少事?”

钟云龙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要不是为了给心灵之火提供燃料,你以为我想坐到这个位置啊。”

“现在每天的烦恼永无止境,反倒是心灵之火最好的燃料。”

“你这办法倒是玄妙,我都有点想要转修心灵之火了。”另一边的老白男托尔,“我现在的先天天赋,雷电之力,仿佛走到尽头了,再也不得寸进。如果能转修心灵之火,说不定另有转机。”

钟云龙哈哈一笑:“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伱要是愿意转修心灵之火,我自然倾囊相授。”

“走吧,我们去会一会那神秘人!咱找到了人后,先礼后兵,也别急着动手。”

作为能自创绝技,从数十亿人中脱颖而出的顶级天才,钟云龙自然有着非凡的先天天赋,“祸福相依”,这个天赋让他度过了非常多的艰难时光。

所以,他也是一个顶级的卜算高手。

前所未有的顺利——西方,铁攀城。

钟云龙愣在了原地,满头大汗:“这不是老张的故乡吗?”

“总感觉,他就是大剌剌地站在那里,故意让我们去卜算?”

……

……

“我就说吧,客观实力才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你还不相信。”张铭在梦中暴打了一顿葫芦女士,简直神清气爽。

葫芦女士虽然嘴巴不怎么老实,一口一个“人类,让你知道我的学习能力”,但实际操作却是一塌糊涂。

给她一个拥有2000属性,拥有“无坚不摧”、“入梦能力”的高手。

那还真打不过五个大宗师的联手,分分钟就被暴打了。

特别是,这五个大宗师,全都在张铭操控的情况下。

这种“梦境斗蛐蛐”,一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模拟了各种条件下的战斗情况,最终以张铭故意让她赢了一把而告终。

呆葫芦呆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张铭不由得用手指弹了弹:“干嘛一句话不说?”

她幽幽地说道:

“这可不只是人类风味,是全世界智慧生物的通病。如果没有胜利欲望,在生存的过程中,很快会被淘汰。”张铭意味深长地说道,“这不是打架斗殴,按照人类术语,这叫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增进双方的了解,并充分交换了意见。”

“好了,我们应该要到达目的地了吧?下车时间,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故乡!”

“随便让他们占卜吧,反正也没啥危害。”

张铭从梦境中醒来,打了个哈欠,列车的速度正在缓慢下降。

最终,在一个略有些陈旧的火车站停了下来。

铁攀东站,到了。

这里曾经是父母,生活的地方。

在很久很久以前大地震时间段,位于内陆的铁攀城,可谓是最宜居、最安全的场所,还有着煤炭与钢铁矿藏。

很长一段时间,大夏国的行政中心就在此处,和首都的功能,也没什么两样了。

然而时过境迁,百年过去,铁攀城毕竟不是什么交通要地,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超自然资源,地球的情况也慢慢稳定,自然会重新跌落到它应有的位置。

大夏国的行政中心,早就搬迁到更大的城市当中了。经济发展才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一件事,行政力量对比起客观规律,实在是不值一提的一件事。

张铭披着隐身披风,跟随着人群下了车,体验着这一座充满了岁月流逝感的古老城市。

过去兴建的基础设施,像火车站、公路、铁路等等,也显得有些老迈了,墙皮染上了一层如同茶水的颜色,好在这些建筑还能够使用。

路边的梧桐树肆意生长,遮天蔽日,给盛夏带来了一丝凉意。

在这里甚至能找到一百五十年前的建筑,一些为了躲避灾难设计的防空洞,以及当初“燧人工程”留下的抗震建筑、运河、大坝、人造湖泊等等。

“在过去,有个名叫北平的城市,是我们的文化与政治之都。”张铭解释道,“但现在,北平早就被海水给淹没了,只剩下太行山脉的几座小岛。”

“旧时代的痕迹,真是越来越少,不过,也很正常,长江后浪推前浪嘛。应该还有一些文化之都保留着,到时候我带你去看看。”

“其实这里也不是我真正的故乡……”

“不过,对于我而言,有家人的地方就是故乡。”

时光在这一刻仿佛慢了下来,太阳渐渐向西,将影子拉的斜长,张铭不紧不慢迈上了回家的道路,仿佛是某一天的放学回家,背着自己沉重的书包。

偶尔路边会经过充满了青春气息的男男女女,欢笑着,聊着身边的趣闻。

曾经搬迁到这里的大学,没有跟随着一起迁移,所以铁攀城慢慢变成了一座以教育业为主要行业的城市。

哪怕是暑假时光,还是有很多学生,没有离开学校。

不过轻舞飞扬的日子确实已经远离了,张铭再不要脸也不可能重回学生时代,他将隐身披风取下,变换成自己原来的样貌。

又发现忘记了回家的路,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

“请问一下,这里最大的公墓在哪里?”张铭随便找了个路边下棋的大爷,问了问。

“前面那座山就是了,可能有十几里路,乘坐122号公交车就到了。”

“多谢。”

十几里路,对于张铭的脚程来说,算不上什么事。

此刻并不是祭拜扫墓的时节,公墓内的人并不多。

张铭买了一束白菊花,很快便找到了亲人的坟墓,看着上面熟悉的文字,过去的记忆纷至沓来。

枯萎的花,凋零的叶,时光的洪流下,有些事情仿佛都没有出现过。

世界上总归是没有来世的,可人们总是希望有一个来世,以抚慰对死亡的恐惧。

张铭将鲜花放到坟墓前,轻声默念:“爸,妈,我回来了。”

“我现在过得还不错……以后,应该也会幸福的。”

张铭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善表达的人,纵有千言万语,此刻却一句话也说不出了,所有的一切都卡在了喉咙当中,吞进肚子里。

“发生了很多故事,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小伙伴。”

他默哀了几分钟,深吸一口气,然后又笑着介绍了自己的伙伴们,包括漂浮在身边的葫芦小姐。

“这位是喜欢角色扮演的小朋友,她应该会陪伴我很久。”

一直喋喋不休地说了半个小时,转身离去。

即便他有着很多方法能够找到所谓的“家”,譬如说找个本地人问问路,又或者买一份地图什么的。

可总归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连“家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回事。

那复杂的心绪就像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轰隆”一声轻响,雷阵雨忽然降临了,张铭猝不及防之下,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

于是他干脆在雨中漫步,唏嘘道:“我本来想慢悠悠从东南方向走回来的,但人类政府追得急。一和政府牵扯上关系,就失去了那一份闲情雅致。”

“现在这样,似乎也好。”

“人嘛,总归接受现实。”

他只能依靠自己的灵觉,在城市中胡乱闲逛,走到哪里算哪里。

随着大雨降临,路上的行人们纷纷躲避雨水,街道上的积水看上去就像一枚枚透明的镜子。

路灯的灯光在阴雨天绽放着淡黄色的光芒,忽然间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从公交车上跳了下来,欢笑着迎接着大雨。

男孩只是普通的男孩,年龄稍大一些,10岁左右,仍未丢失童趣的年纪;女孩也只是普通的女孩,七八岁,梳着那个年纪特有的双马尾,肤色素白耀眼,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黑色小皮鞋。

她的右脚在积水中踩了一脚便缩了回去。片刻之后,脱下自己珍惜的小皮鞋,赤脚在积水中踩起水来。

男孩叹息了一声,不知道在骂些什么,又为她撑好雨伞,在路边行走。但很快禁不住踩水的诱惑,也同样脱掉鞋子,开始大力践踏,早就把母亲的告诫忘得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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