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家女」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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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行歌他们吃饭了吗?”

卫清歌点点头,说:“吃过了,我们和陈猫猫一起买了杏酪粥还有大肉硬饼,那个饼吃起来像咱们那的肉夹馍,只是肉不像咱们做的那么酥烂……”

趁着卫清歌说话的功夫,卫蔷已经喝了半碗汤饼,她抬起头,举着筷子说:“说起来,肉夹馍还是你们顾师起的名字。”

“嘿嘿嘿,对呀,顾师会做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还都有稀奇古怪的名字,越管事说过,顾师她是天下一等一的古怪孟浪之人。”

两片花瓣被夜风吹下,飘摇一番落在了卫蔷那拆了螺髻后卷曲的头发上。

卫蔷轻笑了一下,说:“她呀,也是天下一等一的有趣之人。”

卫清歌看着花瓣,小声说:“家主,等我们回去的时候,能不能去长安给顾师上香啊?”

再次端起了海碗的手又将碗放了回去。

卫蔷低着头,长长的羽睫在她眼下拉出一片长影,遮蔽了眼中的伤与痛。

“好。”

片刻后,她如此说道。

第14章 寻常 “愿守玉关春色晚,不意缄恨度龙……

清晨,上清宫的钟声遥遥传来,卫蔷已经写好了一封书信。

走出书房,她就听见了一阵喊喝之声。

不过一日之间,定远公府的侧院就大变了样子,青石道被拆了一半,连着还没种上花木的空地都成了一个小小的演武场,场内陈重远赤膊上身手中握着枪刺向草靶。

卫行歌也同样光着上身,身上带着一层练武后的薄汗,不停地纠正年轻人的错误。

世家公子身上筋肉有力,他本身就尚武,平日穿着衣服还觉得清瘦,一脱衣服才看得出膀粗胸壮,腰部韧长。

不过这样的身骨和卫行歌一比就不算什么了,卫行歌比陈重远清瘦许多,甚至皮色更白,腰膀看着都皮下贴筋,可在重重疤痕的覆盖之下,都能看出根根筋络都清晰强健,勇力内藏,仿佛是天塑而成。

练的是强身法和杀人器,差别正在此处。

陈重远也不知道刺出了几百枪,手上攻势一缓就被卫行歌挑开了枪头。

“再加刺一百。”

“是。”

卫蔷看了两眼,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几息之后才想起来卫行歌其实是比陈重远还要小一点的。

北疆最早的那些孩子,凡是能活到长大的,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成。

卫清歌自然也在这看热闹,对着陈重远的腰腿发力指指点点。

看见了卫蔷,她笑嘻嘻地跑了过来。

“家主,刚刚行歌一招就把陈猫猫打倒了。”

卫蔷看着她,叫了她一声:“清歌。”

“家主?怎么了?我早上去厨房被大厨娘赶出来了,她说今天早上吃粥和蒸饼。”

“我是要同你说,你要叫人家猫猫,也别当面叫。”

卫清歌转头看了看陈重远,吐了一下舌头:“我叫了他都答应呀。”

连日大杀四方的卫蔷在这儿被噎了一下。

小姑娘却毫无所觉,一双明眸溜向陈重远……手中的枪,说:“家主,我能和陈……对练吗?”

卫蔷看看被她抱在手里的剑,脑中想起她用剑的样子,心里不禁替陈重远有些发虚,只能说:“你等他再练两个……半年……九个月吧。”

“好。”小姑娘开始数起了日子。

大厨娘手艺颇好,掺了油酥胡麻的蒸饼卫蔷连吃两大个。

辰时两刻,管家来报说门外吏部侍郎裴道真送来了两马车的东西。

一车上装了足色的万两白银官锭,另一车装了丝罗钗环等物。

看得卫清歌两眼发光。

“家主,他们还送来了一把琵琶,这把琵琶我们给越管事好不好?”

“琵琶?”

卫蔷放下手里的书册,抬起头,看看那把琵琶,打开了裴道真送来的书信。

“愿守玉关春色晚,不意缄恨度龙鳞*……这是生怕我看不懂他不想女儿留在宫里,宁肯她去北疆,还加了一把琵琶,清歌,你去把行歌叫来。”

“是。”

卫行歌来到书房,就听见卫蔷问他:“吏部侍郎裴道真和贝州崔氏关系如何?”

“家主,裴道真与太常寺卿崔玠关系极好。”

崔玠有个嫡亲妹妹就是崔瑶,嫁给了河中府陈家的陈二老爷。

右手中指在桌上敲了两下,卫蔷笑着说:“崔姨果然厉害,我几天前跟她说了一分,她这便替我做到了五分,她必是知道裴道真爱女心切,才指点他来求助于我。”

不同于卫清歌的天真烂漫,若非心计百出,卫蔷当年也不会把年仅十八的卫行歌留在龙潭虎穴一般的东都。

他拿起书信看了一眼,说:“家主,裴家这是主动请您将裴盈带去北疆?”

“是啊。”卫蔷叹了一口气。

卫行歌看了一眼卫蔷的神色,低声说:“裴道真在朝中声名极好,无论世家寒门,对他都额外敬上几分,他女儿年纪不大,平日也没有才名,没想到被家中如此爱重。”

“如今世家与后党之争无所不用其极,在裴道真眼里,平安喜乐对女儿来说才是最好的,可惜啊,时事如此,逃也逃不过,天下想自己女儿如花一般过一辈子的人多得是,那又如何呢?”

说完,卫蔷低头一笑。

不也有人给自己的女儿取名“蔷”与“薇”?可狂风骤起,人世变换……又剩下了些什么呢?

“既然崔姨帮我们起了头,后面的事我们也不能差了,等北疆女官之事过了明路,我先想办法把裴姑娘捞出来送去北疆,有了这一个样子,剩下的姑娘们聪明的都知道该怎么选。”

重新看了一遍裴道真的信,卫蔷摇摇头,道:“上句上官仪,下句骆宾王,裴道真也是恨极了皇后。阿薇权柄在手,不惧人心,怕是只以为这是威逼之法,却为自己树了个大敌。”

行事不惧人心,绝非善道,若不是如此,她也不会一进东都就趁势让卫薇退上几步。

“裴家既然已经把银钱送来了,其他家也该有些动静,你午后无事,让宋岳他们把各家要给定远公府送钱的消息传一传。”

“是,元帅。”

卫蔷看了一眼禁军名册,又道:“对了,你从开始便查到有南吴细作被安插在了兵部?”

要说此事,卫行歌的脸上突然有了两分的笑:“那南吴细作名叫李势,事情说来极巧,去年一日吃酒时我发现他吃鱼不翻身,从前林管事告诉我,她们南边渔家吃鱼不翻身,是怕翻字同翻船之意,我就留了心,宋岳查了两天,发现他把朝中发下的粟米都换成了南米,便几乎确定他是南边之人,可他却自称蓟州人……”

想来那千辛万苦潜入了梁国兵部的细作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暴露,竟然是因为吃鱼。

笑过之后,卫蔷几乎要叹气:“随便一件小事便能牵连出东吴的细作,还让那细作杀人之后自尽了,没想到满朝文武没人把这事儿放在心上,还只顾着斗来斗去,那些世家还有心开宴喝酒,也不怕被南吴的‘不留行’给一锅端了。我之前便跟清歌说过,让她写信给燕歌,带一队鱼肠入东都,到时我把你和宋岳分出来,你们与燕歌一个在明一个在暗,联手把东都的那些钻来钻去的小鸟都清一清。”

“是。”卫行歌犹豫了一下,低声说,“家主,清歌说您想去祭祀顾师。”

提起了笔的手顿了一下,卫蔷“嗯”了一声。

卫行歌低声说:“家主,我四年间查遍了长安、洛阳所有的顾姓人家,都没有查到‘顾予歌’这个名字,西京变乱之后还能在长安赤地之地安然之人寥寥,更不用说顾师是女子……”

“我知道你的意思。”卫蔷手中的笔落在纸面上,“当初我和她在西京相遇,亦是自掩身份,我不是还说自己叫林昇么?”

“不知顾师究竟是何人,也找不到墓,您又如何祭拜呢?”

卫蔷笔下不停,语气悠悠道:“‘来日敬我三支香,一支向霄汉,一支向风尘,幽涧深处莫怜我,我自有花遍天涯,’这是予歌她当年写的,想来等我去长安时,就背一坛酒,沿着山和水走,过风尘,望霄汉,酒水淋漓入深涧,总有一滴能让她尝到。”

这话说得深沉坦荡,让担忧自家元帅的卫行歌一默。

卫蔷放下笔,吹了吹写好的信,折好好递给了一旁站着的青年:

“这封信送给河中府陈家的崔夫人,和从前一样。”

“是。”

卫行歌收下信正想再跟卫蔷说一下禁军中事,却看见卫清歌又跑了回来。

“家主,那个好白好白的小少爷又来了。”

卫清歌嘴里好白好白的小少爷就是秦绪,他穿着一身丁香色的锦袍,手中还持着一把扇子。

嘴里叫着“阿姊”他看向卫行歌,眼睛立刻亮了:“哟,小卫将军的身子果然是金雕银铸,才一日身子就好了。”

说话就说话,他还把手里的扇子往卫行歌的腰间敲了过去,被脸上有疤的归德郎将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

“秦公子自重。”

秦绪一挑眉头,看着自己的手臂说:“小卫将军抓了在下的袖子,还让在下自重,你我二人,到底谁不自重啊?”

说话时,他往卫行歌的身边一凑,手臂立时被人松开了。

卫蔷坐在一旁,只手撑着头,笑看着两个纠缠的年轻人:“怎么?你想好要来国公府住了?”

秦绪蹭到卫蔷身边,有些委屈:“阿姊,我家当都要搬出府门了,祖父把门一关,只把我扔了出来。”

卫蔷看看秦绪身上穿的锦罗玉带,说:“无妨,国公府是清寒了一些,麻衣粗食还是给的起的,倒是你,我前日才砍去了你祖父的一只臂膀,你怎么还愿意来找我?”

秦小公子摇了摇扇子:“一只臂膀而已,我祖父是个千万只手的老妖怪,说不定两日就又生出了几只臂膀呢,倒是阿姊,你一时从寒门身上砍刀,一时从世家身上要钱,好在我祖父是绝不愿跟世家联手的,不然……”

这话是这小子自己想的,还是有人借他口要些说什么?

手指在桌上点了两下,卫蔷说道:“无妨,不管旁人如何,我背后还有圣人。”

秦绪摇了摇头,自己捡了个圆凳坐在了卫蔷的旁边:“我那坐皇位的表姐夫啊,他拿捏朝政就像是小孩子玩泥巴,一时觉得这一团多了,一时又觉另一团多了,所以贴来补去,东挖西抠,最后捏出来的东西也粗陋难看。”

卫蔷也不斥责他藐视圣人,只问:“那你可知道,他要的是捏什么?”

“身为一国之君,自然要捏个鼎出来,可哪有泥捏的鼎?捏一捏,泥团就脏了乱了,他再找把木刀把泥团上削一削……阿姊,万一木刀也脏了怕是也是要被扔掉的。”

“那就让木刀干干净净的。”卫蔷看着秦绪那张如玉似的纨绔脸,倏尔一笑,“你要不要跟阿姊回北疆?”

秦绪还没如何,卫行歌先瞪大了眼睛:“家主,北疆…各处…多女子……他……”

一张清朗中带着煞气的年轻脸庞上写着“不行、不可以、他不配”,竟然有了两分孩子气。

秦绪站了起来,看卫行歌不肯,他倒有了兴致:

“阿姊,北疆也有如卫小将军这般好腰腿好臂膀,能让我写进话本的好儿郎吗?”

“什么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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