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带的女儿是我的头号书粉」

296、小王子爱着玫瑰,而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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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杯盘狼藉。

四人围坐在火锅旁,彼此闲聊着,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到目前为止,大家都还没有发生过相处不愉快的事。

偶尔走在路上,也会听到其他宿舍有人在小声议论,说遇到了冤种室友,想和辅导员申请换寝室。

这样一对比,苏松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你们都想好了读研,要去哪个学校吗?”

“我家里的条件很一般,家里人供我上大学已经付出了很多,爸妈年纪也大了,我想尽快出去工作。”

“实习了先找份工作试试看,如果工作不顺利,那就一边工作,一边准备考研吧。”

欧阳源喝着啤酒,脸色通红,打了个嗝。

倒不是有醉意,只是喝酒上脸。

“读研的话,我想跨专业读个金融,或许会去上财,也可能会去北大继续读法学,保研到本校也行。”

“总之,我对金融挺感兴趣的,也一直在研究基金和股票,以后打算做金融顾问,提供投资理财方面的法律咨询。”

陈辉很是笃定地道。

他对自己的未来,还是有比较清晰的目标和规划。

“江岑呢?”

“还没有想好。”

江岑摇了摇头。

“松屹?”

“考研去个北大还是很容易的吧,我心里比较理想的职业,就是法官,或者检察官。”

苏松屹平静地道。

倒也不是他过度自信。

考研上清北,比高考上清北要简单不少,尤其是对成绩优异的985的学生来说。

“那就预祝你成功了,没准我们以后还能在北大做校友。”

陈辉笑着道,拿起啤酒和他碰了一杯。

“上北大对人家轻而易举,他是放弃了保送北大的机会,才来这里的。”

欧阳源笑着道。

“啊?”

陈辉和江岑一齐看了过来,脸上的表情有些错愕。

“郑雨婷的室友告诉你的?袁桦?”

苏松屹反问道,倒也没有觉得奇怪。

“厉害啊,这你都知道。”

欧阳源竖起了大拇指。

他平时没少和袁桦在网上聊天,郑雨婷在宿舍里没少讲苏松屹的事,自然袁桦也会跟欧阳源提起。

“那你干嘛不去北大?”

江岑表示很不理解。

“我女朋友在武汉啊,我不想去帝都。”

“任性!”

“你女朋友?郑雨婷啊?”

“哦~”

三人的声音变得意味深长。

“不是郑雨婷,我最近和郑雨婷疏远了,也是因为,既然已经有了女朋友,和其他的异性保持太近的距离,不合适。”

苏松屹轻轻摇了摇头。

“我觉得人家挺好一姑娘,对你也好。刻意疏远了,会不会有些伤人了?”

“是啊,就算有了女朋友,也可以做普通朋友嘛,不至于这样的。”

苏松屹继续摇头,半晌,悠悠地道:“男女之间哪有纯洁的友谊啊?就算是朋友,也多少会有些好感的。只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承认罢了。”

“所以,还是保持点距离吧。”

陈辉和欧阳源对视了一眼,在心底默默叹了叹气。

“深有体会。”

江岑微微颔首,似乎也想起了一些往事。

“我二姐和三姐给我寄的包裹到了。”

欧阳源说罢,便将姐姐们寄过来的包裹拆开,其中一箱是水果小蛋糕的零食,另一箱是一些石榴。

“来,你们多拿点。”

欧阳源的笑容很热情,看上去就让人感受到阳光。

“你姐姐对你很好啊,隔三差五就给你寄吃的,开学到现在,你零食和水果就没断过。”

陈辉不禁有些羡慕。

“我有三个姐姐,有姐姐很幸福的,就是小时候,三姐经常和我打架。大姐和二姐不打,对我很好。”

欧阳源嘿嘿一笑,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

“有姐姐了不起?我也有两个姐姐。”

苏松屹托着腮,想起闵玉婵和方知嬅,不禁有些骄傲。

“我现在身上穿的衣服,用的电脑,都是我姐给的,她给我的零花钱也很多。”

“我也好想要个姐姐啊。”

江岑叹了叹气。

“国家欠我一个姐姐。”

同样是独生子的陈辉也有些沮丧。

“时候不早了,早些休息吧。”

苏松屹看了下时间,发现方知嬅给他发来了消息。

“明天早上七点的机票。”

收拾好锅碗和餐具,清理好厨余垃圾,将电磁炉和锅具放在柜子里藏好。

洗完澡,四人上床开始休息,三个人的手机屏幕亮着光。

“吾虽年迈,箭矢犹锋!”

“无双,万军取首!”

“妈的,这傻逼游戏,没法玩了。”

欧阳源骂骂咧咧地,看了一眼对床睡觉的江岑,关掉了游戏声,然后把头缩进了被子里。

陈辉在,追完最新章节,才心满意足地放下手机睡觉。

苏松屹本来想睡的,方知嬅却硬要拉着他聊天。

“今天居然吃这么好,吃这么多好吃的,也不叫上我(傲娇)”

“明天给你做就是了。”

“上午七点的票,记得来接我,天河机场,知道方向吧?”

“知道啦,我要睡啦,不然明天早上起不来。”

“睡吧,臭狗。”

定好闹钟,苏松屹关掉手机,闭上眼。

……

凌晨五点半,苏松屹早早起了床,开始洗漱。

陈辉迷迷糊糊地醒来,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又看了看苏松屹。

“怎么起这么早?”

“我姐姐要来看我,我要去机场接她。”

漱完口,吐掉牙膏的泡沫,苏松屹小声说道。

头发有些凌乱,他本来打算洗头发的,但是用吹风机会吵到室友睡觉。

所以他只是对着镜子简单打理了一下,穿上一件宽松的外套,便朝着外面走去。

出门的时候,他关门的动作很轻,生怕吵到正在熟睡的江岑和欧阳源。

离校后,骑共享单车去广埠屯,坐2号线地铁去天河机场。

在路痴debuff的干扰下,花了约莫两个小时,他才找到方知嬅发来的照片中的地点。

“我到了,你在哪?”

来去匆匆的人群里,苏松屹四面环视,有些不知所措。

“往右边走。”

“没看到你,你在哪?”

“蠢货,我看到你了。算啦,你别走了,待在原地,别丢了。”

方知嬅看着人群里跟傻狍子一样到处乱窜,一脸茫然的苏松屹,一阵无语。

她踩着运动鞋,朝着他的方向走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顺手递过去一杯奶茶。

“喏~”

“知嬅姐!”

苏松屹蓦然回首。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让他朝思暮想的面容。

少女微微鼓着腮,咀嚼着奶茶里的珍珠和红豆,看向他的眼神略带嫌弃,还有丝丝无奈。

~( ̄▽ ̄~)~

唉,我的弟弟,真是个智障。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粉色的短袖,还有白色的牛仔短裤,很显身材。

修长的大白腿很是好看,和闵玉婵相比,少了些紧致,多了些柔弱感。

白色的运动鞋,配上粉色的短袜,少女感满满。

“知嬅姐,我好想你啊。”

苏松屹脸上浮现出浅浅的酒窝,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地笑过了。

他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了她。

他抱得很紧,轻轻磨蹭着她的脸颊,嗅着她发间的芬芳。

“多大了,还跟小孩似的。”

方知嬅眼里的嫌弃之意更甚了。

“不管我多大,你都是我的姐姐嘛。”

苏松屹笑着道。

“哼,知道我是你姐就好。”

方知嬅眉眼弯弯的,笑容很是温柔。

“这是我喝的第三杯奶茶了,你怎么才来?”

她说着,言语间又有些幽怨。

“我第一次来这里,不认识路啊。”

苏松屹小声说道。

“傻啦吧唧的,就你这方向感,没事别乱跑,当心把人搞丢了。”

方知嬅板着脸,很是严肃地叮嘱了一番,然后牵着他的手,朝着外面走去。

她的手很软,骨骼纤细,像是精美的艺术品。

“帝都真的是没什么好吃的,烤鸭我去吃了几家。配上黄瓜和哈密瓜条还有酱料,用饼卷着吃还行,但是价格贵了,就那么点,不划算。就是图个新鲜。”

“豆汁一股馊味,我没喝。我不爱吃下水,炒肝和卤煮也不喜欢。豌豆黄倒是还不错,铜鼓涮羊肉也还可以。”

“但还是没有我们以前跟着老爸在内蒙吃的涮羊肉好吃。”

方知嬅挽着他的胳膊,和他紧紧挨在一起,相处毫无距离感,格外亲密。

她一边点评着在帝都吃到的食物,一边微微蹙眉,额前的呆毛摇摆着,看起来格外可爱。

“内蒙那边专门产牛羊的,牛羊肉品质当然比内地好了。”

这个姐姐还是老样子,不管走到哪里,都叨叨着要去找美食。

“我们去找玉婵姐,今天晚上,在租的房子里一起涮羊肉,怎么样?”

“好啊好啊!”

一说起吃,她顿时就来劲了,走路的步子都变得格外轻快。

“武汉有哪些地方比较好玩的?你带我去看看呗?”

走在大街上,方知嬅左顾右盼,怀揣着丝丝激动和好奇。

“我来武汉也不久,怎么知道嘛。”

苏松屹笑了笑。

上了地铁,过安检的时候。

负责安检的执勤人员看着方知嬅手中的奶茶。

“喝一口。”

方知嬅下意识地把奶茶往怀里缩了缩。

“笨蛋,是让你喝一口。”

苏松屹不免有些好笑。

“嗯?哦哦!”

方知嬅顿时反应过来,不禁有些脸红。

吸了一口奶茶,然后快步跟着苏松屹进了地铁。

苏松屹倒是想起了和这个情景很相似的一个笑话。

一女孩过安检,安检员对她说:“喝一口。”

女孩将奶茶捂到怀里,警惕地道:“这是我买的,想喝自己买去。”

上了地铁,苏松屹还是忍不住在笑。

方知嬅轻轻捶了一下他的胳膊,颇有些羞恼。

长假期间,车厢里人很多。

上下车来来往往,又是夏天。

苏松屹担心她被揩油,于是将她揽到自己怀里,用胳膊护着她,警惕地看着身旁从她经过的人,像是一只凶狠的小狼。

这时候但凡是有个人从方知嬅身边经过,或是靠近她,都会迎上苏松屹的死亡凝视。

方知嬅缩在苏松屹怀里,安心地将脸枕在他的肩上,俏脸染上了淡淡的红晕。

大热天紧紧贴在一起,倒也不嫌热。

被他这样保护着的感觉,挺不错的。

有个小孩甚至被吓哭。

“他瞪我,好可怕!”

“那个哥哥要打我!”

听到了那小孩向妈妈告状,方知嬅忍俊不禁。

下了地铁,她终于捂着肚子,忍不住大笑起来。

联想起之前地铁上那位女士看向他时的眼神,苏松屹也觉得有些尴尬。

“带我去你们学校里逛一下吧。”

她说想看看苏松屹的学校,苏松屹就带她去了。

武大的建筑还是很美的,白墙蓝瓦,将古典美和现代美结合在了一起,很雅致。

如果现在是樱花季,校园里应该会更美。

每年的樱花季,校园里都是络绎不绝的游客。

有些学生其实不是很喜欢樱花季,每年的樱花季,宿舍楼下都会格外地吵闹。

早八点去上课的时候,樱花大道上人满为患,通行都比较麻烦。

到了每年的梅雨季节,就更有意思了。

可以来武大看海。

方知嬅没有关注校园里的风景,对小狐狸珞珞倒是挺感兴趣的。

“一说起小狐狸,就又让我想起了小王子。”

远远地看着那只乖巧灵动的小狐狸,方知嬅嫣然一笑。

“亲爱的小王子,你驯服我吧,你驯服了我,我们就是彼此需要的了。”

“对你来说,我是不是就是小狐狸?”

她侧目看向苏松屹,微微扬起下巴,有些傲娇。

小王子在麦田里遇见了小狐狸,是最美丽的邂逅,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小狐狸,去寻找自己的玫瑰了。

“应该不是小狐狸吧。”

苏松屹摇了摇头。

“是玫瑰花。”

他的目光很坚定,语气很轻,但又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小王子,是在离开了玫瑰之后,才意识到玫瑰珍贵的。”

“如果我们不曾远行,不曾离开所爱的人去遍历世界。也许,我们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爱的人,有多么重要。”

和方知嬅分居两地,苏松屹对她的思念有增无减。

他已经渐渐明了自己的内心。

“知嬅姐。”

苏松屹看着她的眼睛,神情突然变得肃穆。

“嗯?”

方知嬅歪着头,有些好奇。

“小王子爱着玫瑰,我,爱着你。”

方知嬅闻言,一下子转过身去,捂着脸,头顶的蒸汽窜得老高。

“哼~真肉麻呢。”

她忍不住傻笑起来,脸颊泛起的红晕,像是玫瑰的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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